1140年,是真的几家欢喜几家愁。
要说收获最大的,肯定非闷头发财的宋齐鲁莫属。
地盘翻了几倍暂且不论,就说在他所修建的万国公馆“做客”的王爷级别的人物就有:大理王、高昌王、挞懒、于阗尉迟氏、河湟吐蕃首领、东喀喇汗国伊仆拉欣。
除了宋齐鲁之外,那便属于“特区”内的百姓了。
尤其是中原和山东地区,终于结束了连年战乱。
不仅如此,宋齐鲁还在特区内宣布:与民休养生息,免除农业税,暂定时长为十年。
至于到期后是否继续延期或者延期多久,且看区域内经济发展和恢复情况。
除此之外,像甘肃、青海和新疆的南北疆等地区,不仅免征农业税,并且对于农业种植还有相应补贴。
这一政策的实施顿时引起巨大轰动,百姓纷纷载歌载舞的庆祝。
紧接着就是行政制度改革,宋齐鲁首先将特区按照“省市县镇村”,划分为五级。
特区内的政治体制暂定为“君主立宪制”,实行“三权分立”。
主要机构有负责立法和行使监督权的议会,负责行政权的国务院(内阁)和负责司法权的全国最高法院。
议会按地域和级别分为:地方议会和(中央议会)众议院。
议会议员由地方各阶级的“士农工商学兵”群众代表分别选举出地方议员,再由地方议员选举出众议院议员。
议会(众议院)负责制定全国最高法——宪法,并有权监督国务院和最高法院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但是没有执法权。
而众议院作为全国性集体统治的权力中心,并非常设机构。而是定期每年举行或者有重大事件表决临时举行。
在众议院的基础上,选举任命出常任理事机构即参议院,参议院负责在众议院闭会期间,代替参议院行使议会最高权。
国务院职能=六部尚书+内阁+三省长官。
但是与“三省六部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官员非皇帝直接选拔任命,而是由参议院提名,众议院通过投票选举确认,最后再由皇帝走个过场儿任命一下。
从“制度”上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也限制了皇权。
国务院总理(内阁首辅)由众议院选举产生,并由皇帝任命,任期4年,最多连任2届。
负责领导国务院,行使国家行政权,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接受议会监督。
全国最高法和参议院有权弹劾总理失职,但最终得经议会决议后才可直接罢免总理。
全国最高法院长官由国务院提名,经议会投票,皇帝走过场任命后上台。
负责行使全国的司法权,司法依据便是《宪法》,负责监督国务院、地方政府及议会行为是否违宪,从而发起弹劾。
皇帝属于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其实就是权力被议会架空后,放在台面上的摆设的“吉祥物”。
由于特区议会还在努力选举中,所以只能先在原有行政基础上草创新的特区国务院,以及特区参议院。
宋齐鲁作为规则的引导制定者,当仁不让的暂代第一任特区国务院总理。
而万国公馆的六位“王爷”也成功以众议员的身份进入参议院,这也是当时宋齐鲁劝降时候的条件之一。
参议院开始起草第一部《宪法》。
宪法的第一条便是:规定大宋是由各民族和不同阶层共同构成的,是万民的国家。
士、农、工、商、学、兵不存在高低贵贱,一律人人平等,都有权利参与国家建设,行使公民权利,并且神圣不可剥夺。
第二条:确认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个人发明创造应享有的收益。
第三条: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大宋所有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合法的)、信仰自由(合法的)和集会自由(合法的)。
第五条:国家体制及各单位分工职能,各自运行和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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