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雪被谭女士说服了。
真想快点到明天,看看知意姐的侄女,是不是和她一样是个大美女。
温楚和谭松,互相对视了几眼。
两双眼睛里都是疑惑。
莫非,是他们想的太复杂了?
“来来来,快来说说,你和你女朋友怎么认识的?”
谭女士让三个孩子赶紧坐下,八卦地看着自己的蠢儿子。
温楚和知意的相遇,她看得八九不离十。
但是蠢儿子的恋情,她还没好好听听。
母女俩,露出同样八卦的表情。
按照喜欢听八卦的习性来说,真应了一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俗语。
沈素薇也是个喜欢八卦的人。
“那个,我那天晚上下班比较晚,就抄了近路,走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有两个男人鬼鬼祟祟的。我走近一看,就看到他们在跟踪素薇,于是我就……”
哦,原来是英雄救美啊。
谭雪得出结论。
————
为了迎接很大可能会成为自己儿媳妇的沈素薇,谭女士第二天直接把自家铺子的门给关了。
生意哪有未来儿媳妇重要。
询问了儿子关于,他女朋友的忌口问题后,谭女士一大早就去了早市进货。
临走前谢绝了女儿的帮忙,让她赶紧去上班。
又指挥蠢儿子,利用剩余时间在家打扫卫生。
时间到了再去接人。
谭松这人,从小就是个体贴母亲的好孩子,他的记忆里其实还有关于生身父亲的记忆。
但是从来没有升起过,要去找他父亲的念头。
生动写实的遵循了“宁要讨饭娘,不要当官爹"的俗语。
谭松从小就非常懂事,不仅家务熟练,还练就了一手的好厨艺。
只不过表现的机会不多罢了。
等谭女士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家里已经焕然一新,自己的儿子也不见了踪影。
这个时候,肯定是去接女朋友去了。
"陈朗,花店没什么事,你去给谭姨打下手吧。"
温楚听到隔壁谭姨回来的动静,赶紧让陈朗去另一边帮忙。
就算不会厨艺,洗菜切菜总是可以的,能减少不少的工作量。
他不希望谭姨太累。
"好的,老板。"
陈朗双手在谭女士送给他的围兜上擦了擦,非常听话地去了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