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杯子用十年,一条毯子褪了色,仍旧喜欢抱着睡。
喜欢的布娃娃,哪怕已经变得再旧了,他也仍旧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一个念旧的人,一旦对一个人动了心,便是一生。
楚荷知道他这个儿子念旧情,因此,也没有催着他那么快的结婚。
喜欢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
楚荷点了点头说,“你喜欢就好!我也喜欢白笙这孩子,你们从小玩得最好,能够在一起,我也开心。”
“想过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吗?”
楚荷道,“是个女孩子都期待自己的婚礼,你就这么和人家结婚了,也没有许诺什么时候结婚么?”
“妈,她好像没有认出我。”
顾承泽语气里隐隐有些失落,“她是不是将我忘了。”
“女孩子的记忆力,普遍不如男孩子那么深刻吧。”
楚荷顿了顿又道,“再说,你变化这么大,人家怎么可能会认得出来?”
顾承泽不说话,显然,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
白笙从小就是他的女神。
其实在班级里,顾承泽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但是唯独白笙,给她一种沐浴清风的感觉。
他喜欢她,喜欢了多年。
但是,没有想到,她好像将他忘记了。
顾承泽道,“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是我的妻子,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楚荷叹息了一声,“我也要好好消化。”
“消化什么?”
“消化我晋升婆婆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