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挞禄说道:“主子,我给你推荐一个勇士吧!
”
“哦!
勇士在哪儿?叫来我看看。
”
很快,一个金钱鼠尾的满脸伤疤的奴隶,被带到陆远面前。
“主子,这个奴儿哈奇世代为奴,不过,天生神力,日行百里,骑射俱佳,曾经赤手空拳打死两只棕熊,是我们部落最勇猛的猎手!
”
陆远挺意外的。
动物界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能杀熊,而且还是两只,足以说明天赋异禀。
“奴儿哈奇,你家人呢?”
“都死了,被辽东边军杀的。
”
“想报仇吗?”
“当然!
”
陆远说道:“好!
我告诉你,辽东边军其实都是按照灵圭帝的意志做事。
”
奴儿哈奇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说道:“那灵圭帝就是我的仇人!
必杀之!
”
“愿意跟着我一起打灵圭帝的军队吗?”
奴儿哈奇单膝下跪,右拳捣地,一字一句地发誓:“奴誓死追随主子,诛杀灵圭帝!
”
陆远很欣赏这种能控制住情绪的狠角色,但对如何使用他有点纠结。
干脆,问问他自己的意思。
“现在,灵圭帝十万大军出关北上,我用主力正面吸引,再派一支精干小队去敌后袭扰……你想在哪支部队作战?”
奴儿哈奇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奴愿意去主力,正面杀敌!
”
陆远很诧异,他原以为对方会去敌后袭扰,那样更符合他的擅长。
不过,他尊重奴儿哈奇的选择。
“可以!
你有什么要求?”
奴儿哈奇看了一眼挞禄,似乎有点犹豫。
挞禄恨铁不成钢地踹了他一脚:“主子问你话,想要啥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