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将军自小从军,由部队底层开始,慢慢崭露头角,累计军功逐步晋升。到三十岁时,得爱德华兹大公爵赏识,破格提拔,为大公爵总揽军队,至今已十多个年头。
在这期间,虽然也有来自家族的从旁帮助。但更多的,还是靠着约翰将军自身的本事和努力。
四十出头就掌管一省军事大权,成为辉煌帝国排得上号的实权人物,约翰将军足可自傲。
但是,他心里一直隐藏着一个心结。
对面的里加帝国弄了个“里加六大名将”,其名气随着帝国的四处开战,在整个奥斯大陆都流传开来。
辉煌帝国偏居一隅,老实安分,只有在被里加帝国欺负的时候被动防御,连像样的反击都没有一次。
仗打得少,再有能力的军事天才也难以冒头。
整个辉煌帝国,能被大陆上其他国家记住的名将,只有一个马特西亚斯大公爵。
还是因为壳子够硬,抗打耐揍而出的名。
如果在辉煌帝国内部也给所有统兵的将领排个座次,一百个人里面,起码有九十九个会选择马特西亚斯大公爵。剩下的那一个,也几乎不可能把票投给约翰将军。
阿伯丁行省爱德华兹大公爵的手下,约翰将军?
那是谁啊?
约翰将军不甘心,很不甘心!
他从军将近三十年,从一介小兵做到统帅万军的大将军,统军经验极为丰富。且自小热爱军事,熟读兵书,对行军布阵也极有心得。若非如此,也不可能被爱德华兹大公爵看重,破格提拨。
像我这样的天才,本该在奥斯大陆上纵横驰娉,摧城拔寨,名扬天下!
只可惜受时局所限,约翰将军虽然也有几十次的领兵出征,但仅仅局限在阿伯丁行省之内。而规模最大的一次“战役”,就是踏平了一个连老弱病残在内,不足2000人的山贼寨子。
如此孱弱的对手,怎能彰显出大将军的威武?!
约翰将军如同一头战意熊熊的猛虎,渴望着一只同样凶狠的猛兽作为对手。对于落荒而逃的兔子、山鸡、老鼠等小家伙,完全不屑一顾。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也觉得不该就这样埋没他的才能,随手拨动了天下大局上的某些棋子。
于是,他渴望已久的机会,终于来了!
塔兰托的军队,在约翰将军看来还是有点不够份量。因此,他明知道自己的作战计划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有点简陋,还是坚持了下来。
他就是要让手下、同僚、大公爵乃至国王陛下看到,以自己的指挥才能,哪怕只凭临敌时的即时应变,也足可拿下叛乱的塔兰托大军。
他要把塔兰托作为踏脚石,展露自己的锋芒。
塔兰托以后,就是爱丁堡东线的里加军队。然后是里加帝国本土,再然后是整个奥斯大陆……
约翰将军锐利而深邃的目光,越过了遥遥在望的塔兰托,飞得很高,很远。
“报!”一阵急报,打断了约翰将军的畅想。
“前方遭遇敌军拦截,前锋部队已拉开阵形,主动迎战。现在敌我双方正在交战!”
“来得好!”约翰将军一声暴喝,声音高亢洪亮,中气十足。
“就让这一战,成为我征服大陆的起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