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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章 冥府临时工(第1页)

为啥一定要穿上一身人皮外套?

因为穿上人皮外套,就有了人样。

老钟,对于公司员工的要求,相当严格。

平时出门,一定要西装领带。一双皮鞋,更要擦得亮可照人。

老钟说,对客户的尊重,就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

对于那些有特殊要求的客户,我们还必须换上更符合要求的专业服装。

比如排扣的唐装,比如包头的阿拉伯头巾。甚至身上涂上迷彩,扮成光腚拉碴的土著。

没办法,天朝强大了,天朝子民都变成钱包鼓鼓的有钱人。引得四海之内什么样的人都想跑来占便宜。客死他乡的外族人,越来越多。

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穿上这身外套,最主要的作用,是让我能在白天出门。

别忘了,我现在也是个鬼。跟千千万万跨过鬼门关的兄弟姐妹没什么两样。

他们害怕阳光,我也害怕。他们会被阳光晒死,我也会。

穿上这身人皮外套,就能让我走出阳光下,不会被晒得灰飞烟灭。

当然,还要穿上衣服。不然就成裸奔了。

警察叔叔才不管你给谁打工。敢裸奔,就抓人。

西装,是必备的行头。

英国安德森-谢泼德给单独制版,手工制作。

穿在身上,板正、有型!阿玛尼什么的,垃圾货,屌丝才穿。

一部手机。

随时有事,可以联系公司。

电话是那种竖着一根天线的大哥大,握在手里跟一块砖头似的。

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当做板砖拿来拍人?

既然公司配备,那就拿着吧。

一副墨镜。

当然不是为了戴上扮酷。

那副墨镜,能够显现魂魄逃离后,沿途留下的痕迹。就像上一次老阿婆一路撒下的苍白亮点。

毕竟,不能每一次都等着老钟吐口吐沫拍到我脑门上。不卫生,老钟也没那么多口水吐给我。

还有一个折叠的口袋,是用来背魂魄的。

人在久卧病床,苟延残喘之后,多半都选择在半夜死去。因为方便接引,不必再做其它的准备。

但你不能要求每个濒死的人,都咬牙坚持,不到天黑不许咽气。况且,还有许多因为意外,暴毙的人。或者自己作死,把自己作死的人。

就像我,好活不活非要跑到马路中间发神经,被个大卡车撞死了。

背魂袋,就是给那些白天死去的人准备的。把魂魄装进里面,防止阳光曝晒,让他们魂飞魄散。

说起来,这个口袋还真挺神奇的。折叠起来巴掌那么大。一旦展开像是个麻袋。

当时我就想,绝对是个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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