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乘风在门口看到了旺仔。
旺仔天生就对人很热情,见谁都爱扑上去摇尾巴,对你抬爪子,但被越纤陌教训了它一段时间后,知道这样做不好,现在改成只对认识的人热情了。
陆乘风,老熟人呀!
它立刻跑上前去狂摇尾巴,四肢趴伏在地上做跟他躲猫猫状,并抬着湿漉漉的眼睛非常信任又无辜地望着你,显然想讨好你。
陆乘风“咦”了一声,说旺仔你怎么在这儿啊?
张迪檬手腕上挎着奢华的名牌包包,看了旺仔一眼,问丈夫:“你认识?谁的小狗儿啊,不会是九霄养的吧?以前没听说他养这个啊?”
陆乘风:“哦,不是九霄的,是陌陌的。”
“……”哔!回答完后,陆乘风才恍然自己泄露了什么要不得的大秘密——卧槽!陌陌的狗儿怎么在他二儿子这里?!
联想起上次在商场陆九霄公开说要追越纤陌的话,他立刻十分严肃地看着张迪檬:“你当我刚才说的话是放屁。”
“……”张迪檬。
放你娘的屁,这话能当放屁!?
她如临大敌,立刻加快脚往屋内走去。
陆乘风满脸肃穆地用手指点了点旺仔,说了句“叫你调皮”,然后也将双手背在身后跟着往里走。
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就来儿子的住处,再说此刻都夜里8、9点了,又是冬天,张迪檬是听大儿媳说二儿子的屋子里藏着个大美人,她来一探究竟,陆乘风刚好回家,被她抓包做陪。
至于越纤陌,她也没有料到刚跟陆九霄“上过床”,气都才刚喘顺,接下来就要见他爸妈……
这节奏未免跳的太快了的说!
讲真,她有点淡疼——她承认自己还不太成熟,只想贪图谈恋爱时被男朋友宠的那种美好,却不太愿意面对现实去接受双方家庭所带来的那些压力与责任。
再说她爸要是知道她和陆九霄都这样了,还不知会如何暴跳如雷。
不过人家来都来了,她总不好藏在衣柜或者躲起来,做些让人瞧不起的小动作。
就坦坦荡荡的喽!她又不是见不得人,更非做小三,只不过是与陆九霄谈恋爱,一没报复社会;二没反人类,估计算不上啥大错。
“你!”
盯着眼前肤若桃花,眸含春水,腰身纤细,美腿修长,亭亭玉立又落落大方的姑娘,张迪檬一口气楞是有点上不来,说了一个你字,再也吐不出任何一个字。
“爸、妈,进来坐。”陆九霄神色自若地伸手揽住女友的腰,对父母说道,接着又侧过眸,看着女友,语气柔和了许多:“你也过去坐,我让人去泡茶。”
越纤陌点点头。
还是有点尴尬,但女孩子镇的住,她穿着一件狐狸毛领却颜色素雅的大衣,气质婉约的仿若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举止优雅有礼,浅笑漾面,可却看得出她不卑不亢,并不想过分亲近你。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其实适度就好。
客观地讲,这样的儿媳抛开出身不谈绝对拿的出手——年轻漂亮,气质美好,而且看得出教养极好,用她家先生的话说,外形也与自己的儿子配一脸!
但是张迪檬心里总觉膈应,第一让她接受不了的是她是少观的前女友;其二:她不是奕君!
当然还有一点让她略微不舒服,这姑娘太过漂亮,女人太漂亮的都是祸水,性子稍微水性扬花点的总会搅的家无宁日、四舍不安。
而且放到现实里讲,越家没什么底蕴,全靠越启飞在支撑着这个家,家世太低,无法媲美树大根深的沈家,更别提与陆家门当户对。
方方面面都好像不合适——做为母亲为儿子考虑的多一点,她持极对反对票。
但是看得出儿子很喜欢,从泡了茶出来就坐到那姑娘身边,一双眼睛几乎黏在那姑娘身上,手臂也自然而然的形成一种保护的姿态搭到那姑娘座椅的后背,亲密中透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占有欲。
知子莫若母,从儿子看着姑娘爱意满满,能溺毙人的眼神,张迪檬就知道儿子在这段感情里投入的极深。
可是就这样才更让人担心!
张迪檬说不出心底的烦躁,茶都喝不下一口,可却也知渞此刻不宜说重话,不然会与儿子闹的更僵。
这天下的死孩子为什么就都不能顺着父母的意思呢!顺一下父母的意你又怎样?!
张迪檬暗自咬牙切齿。
偏偏陆乘风没事人一样,还把那只满身白毛的小狗叫到客厅里,径直陌陌长陌陌短的和人家姑娘聊起狗经,就只差聊的口沫横飞。
就没一个让自己省心的!张迪檬头疼地瞥了走火入魔的丈夫一眼——还指望他帮自己呢,看来不帮倒忙就是不错了!
男人永远都喜欢20岁的小姑娘,他们家这个老男人尤其喜欢,要不是自己看的紧,干女儿都不晓得认了好大一堆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