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
概念
魏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国家选拔官吏只看家世出身,导致门阀士族垄断了政府的重要官职。他们又通过大族之间互相联姻,在统治阶级内部构成了一个门阀贵族阶层,并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的特权制度,即"门阀政治"。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士族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
演变
溯源
士族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士”阶层,“士”阶层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一定身分地位的特定社会阶层,后演变为对知识分子的泛称。原来可能指原始社会末期与氏族部落首领和显贵同族的武士,进入阶级社会后,他们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因古代学在官府,只有士以上的贵胄子弟才有文化知识,故士又成了有一定知识和技能之人的称呼。春秋时代,各国之间征战不休,步卒作用增加,车战及武士的作用减小士的地位也出现了上升或下降的变化。有些卿大夫为扩大影响,巩固地位,设法招徕士众以张声势,很多士便投靠到他们那里。还有部分士为解决经济困难去为人办丧事,当赞礼,或经营工商业;也有人从事私人讲学,传授文化知识,从此中国历史上又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士。他们游学各国,思想活跃,为中国古代学术领域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促进文化科学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战国时代,争霸和兼并战争更为剧烈,于是朝秦暮楚的游说之士应运而生。他们穿梭于各国间,充当说客,纵横家便是其代表。这时各国封君权贵的养士之风也很盛行。秦汉时期,士的内涵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士,称为士大夫时,可以指军队中的将士,也常常是在中央政权和州郡县供职的官吏的泛称;称为士人时,则一般特指具有较高封建文化素养、从事精神文化活动的知识分子。
汉代,士人特重士名(即人格名望、风骨气节及学识才能),一旦成为名士,功利官位会接踵而至,故士人或着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恪守封建纲常名教;或浮华交游,广结朋党,相互吹嘘,以沽名钓誉。东汉后期,在士人中间清议品题人物之风极盛。这种人物品题属于民间范围。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确立,品评士人之权收归政府。凡由中正品评者,皆据其德行才能、家族阀阅而给予不同品第(乡品),然后授予各种官职。未经中正品评者,不得仕为品官。于是,士人遂具有了某种特定阶层的含义。士庶对立,渐露端倪。凡九品以上官吏及得到中正品第者,皆为士,否则为庶。士人中,又出现凭借父祖官爵得以入仕清显并累世居官的家族,是为士族。士族在东晋时达到极盛,至南北朝始衰。隋唐以后,士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士作为一特定阶层的观念仍然保留。宋以后,士或士人一词逐渐成为一般读书人的泛称,不再特指官。
发展
萌芽(东汉)
政治:自汉武帝以来崇尚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参与政权。
经济:西汉中后期,土地兼并十分严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体的豪强地主势力。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士族地主(又称世族、门阀地主)在东汉开始形成,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
形成(曹魏、西晋)
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统治阶级颁行各项法令,从制度上维护士族地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权。曹魏政权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
巩固(西晋)
西晋建立后,司马氏为取得世家大地主的支持,对他们继续实行放纵和笼络的政策,从而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
鼎盛(东晋)
东晋时士族制度得到充分发展,进入鼎盛阶段。原因是东晋王朝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才得以存在。东晋政权是司马氏皇权和以王、庾、桓、谢诸大姓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
及处于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吴姓士族的联合专政,这种政治格局一直延续到东晋末年,长达一个世纪之久。那时士族门阀的势力足以与皇权并立,甚至超越皇权,皇帝都要依赖士族的支持,门阀政治达到鼎盛。这一时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禄,垄断政权,经济上封锢山泽,占有大片土地和劳动力,文化上崇尚清谈。为维护这种制度,东晋南朝时,士族非常重视编撰家谱,讲究士族世系源流,作为自己享有特权的凭证,于是谱学勃兴,谱学专著成为吏部选官、维持士族特权地位的工具。这一时期土族政治上拥有特权,清官要职被士族垄断;经济上拥有田庄,占有大量土地人口,还经常与官府争夺劳动力人口;文化上家学传承,占据垄断地位,还大兴谱牒之学,崇尚清谈玄学,擅长书法、绘画等艺术;社会上不与庶族通婚往来等。士族把持大权,却不愿涉身实务,在优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阶级中部分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家族所构成的一个特殊阶层便是士族。东汉世家豪族发展的延续,是士族的渊源;而魏晋统治阶级的政策是导致士族形成的直接原因。曹魏九品中正制规定门第为定品的主要条件,使当朝显贵子弟官运亨通;魏、吴给公卿客户和西晋官吏可按官品占田荫客,使显贵广占田地、佃客和奴婢。因此,魏晋士族必是当朝显贵,只有在魏晋获得政治地位,尤其是在魏晋蝉联政治地位的家族,才有资格列名士族。如琅邪王氏,王祥仕魏晋,累迁太常、司徒、太尉、太保;颍川庾氏,庾嶷为魏太仆,从子峻为晋司空;陈郡谢氏,谢缵为魏典农中郎将,子衡为晋国子祭酒等。东晋是士族势力发展的鼎盛时期。东晋政权是司马睿倚仗琅邪王氏之王导、王敦等的策划和支持建立起来的,故谚称“王与(司)马,共天下”(《晋书·王敦传》)。
其后门阀士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等轮流执政,而形成庾与马、桓与马、谢与马共天下之局。这时士族势力平行甚至超越皇权,皇权政治演化成门阀政治。士族为维护自身利益,故修撰族谱,禁止与非士族的寒门联姻,拒绝与寒门往来。南朝刘宋时,寒门出身的中书舍人狄当、周赳并管要务,有一次去拜访士族张敷,敷命移座远客,不与接触。士族不做事繁务剧的小官,即所谓“浊官”,以标榜门第高贵。东晋以后,士族与寒门的界限基本凝固,只有极少数的寒门能够上升为士族。
而士族在发展中也有分化,如清河崔氏门第高于博陵崔氏,琅邪王氏后裔的门第也有高下之别。南朝士族渐趋没落。由于皇权压抑,虽授高官而不给实权;也由于士族日益腐化,士族子弟“上车不落则著作(郎),体中如何则秘书(郎)”,生而富贵,遂不思进取,纵情声色,穷奢极欲,乃至“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在侯景之乱中,南朝士族死亡殆尽。北魏孝文帝为巩固统治,制定了严格的士族制度,依官位定士族为4个等级,据等级享受政治经济特权。士族制度在魏晋南朝是习惯上形成的,而北魏始由朝廷以法律形式规定。北魏士族也很快腐化,在河阴之变时遭到沉重打击。
渐衰(南朝)
东晋后期到南朝时期士族制度逐渐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于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门阀士族特别是高级士族凭借门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级官职。特殊的社会环境使许多士族不思进取,沉溺于清闲放荡的生活,不屑于政务军务。加之士族是近亲联姻,身体素质极差,因此东晋与前秦淝水之战以后,一些庶族出身的将领脱颖而出,显示出较高的政治、军事才能,声望与权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齐、梁、陈开国诸帝均为庶族将领。南朝帝王虽无法改变高级士族垄断高官的局面,但却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却握有实权的职务,在实际执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权。这一时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农民起义的打击;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中受到打击、削弱。上述三种原因相互作用,极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阶级、经济基础。到了南朝时期,由于门阀世族自身的腐朽。丧失了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统治能力;社会阶级矛盾的冲突和激化,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机以军功崛起,在镇压农民起义的同时,进而典掌机要,控制地方,统帅军队,以武功称帝,如刘裕、萧道成等,打破了门阀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世族地主此时虽据高位,却已无实权,走向必然的灭亡。后经候景之乱、隋灭陈等变化,门阀等级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跃居政治舞台的主要地位。至隋唐两代,废止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终于使产生于魏,盛行于晋的门阀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终消亡。
消亡(唐末)
隋唐时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举制的实施使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通过考试参加到政权中来,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础“九品中正制”;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使一部分无地少地的农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其禁止无限占田和随意买卖土地的规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并和保护自耕农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经济基础。二是唐朝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三是农民战争进一步摧垮了腐朽的士族制度。从此,存续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终在历史舞台上消失。
特点
政治上
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经济上
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品官占田荫客制为士族制度提供经济保障;)
社会生活
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称寒门。
文化上
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衍变因素
从东汉末年以来,士族在官场所占比例一直在上升,从建安年间的29%上升到东晋的80。8%,达到高峰。以后,南朝士族一直保持过半数的比例。东晋后期,随着北府兵集团的兴起,出现了宋、齐、梁、陈的王朝更替,这四个王朝是由东晋时代不入流的军功家族建立的,但是,这并不代表被称为“寒门”、“寒贱”、“庶族”取代了士族,实际上,国家政权仍由士族把持,只是不如东晋初期士族拥立东晋皇室那般“王与马共天下”的盛况,出身较低的皇族仍需要依靠盘根错节的士族来统治社会,时势使然。因此,政权更替的暴力革命,并不一定代表着社会革命。为什么南北朝社会政治基础迥异,却发展出相似的士族政治社会呢?关键在于魏晋以来社会崩溃,基层组织全面瓦解,在国家体制外普遍形成自治团体,如战乱时期广泛存在的坞壁及其演变形成的自然村落,这些基层组织掌握在强宗大族手里,他们垄断乡村,左右地方政治,其强大者甚至影响中央,使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都必须与他们合作、妥协,才能获得安定。魏晋南北朝士族的强势,就在于其扎根乡村,拥有大量的人手,且由于魏晋以来的学术家族化,使得强宗大族获得文化的声望和影响力,地方势力、经济基础和文化权力结合而形成的士族,使得国家重新整合统一社会时,首先要把他们纳入国家体制之内,而后要将国家权力渗透入乡村组织之中,这必然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当然也是一个社会逐渐质变的进程。面对国家分裂造成的社会现状,新建立的国家政权都不能不重用士族豪强以获得统治基础,这就是南北朝都大量任用士族为官的基本原因。
由此看来,士族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同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国家政权对社会基层的控制力、统治方式与技术能力、文化上的向心力、市场交换的频度与交通、传播事业的发达等方面相适应。尽管中国古代基本上是人治的政治,但是,人治不等于随心所欲的统治,也不能脱离社会存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中国的统治形态,基本上与中国社会的发达成熟程度相适应。因此,士族把持的乡村社会不能在国家权力渗透下发生质变,则士族主导政治的局面仍将继续下去。这种社会内部的深刻变化,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不是短期的、疾风骤雨式的暴力运动所能促成的。用“侯景之乱”或隋末民变之类孤立的暴力行动,举出若干家族衰败的事例,或者抽出几个单项指标就断言士族政治形态已经终结,那是轻率的。实际上,在社会动乱中,一些士族在动乱中衰落,另一批士族却在动乱中崛起,只要中古社会生产方式和基本形态没有重大转变,士族政治的格局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
社会的变迁,必须通过生产形态的转变、生产力的提高、社会文化和政治体制变迁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而实现,毛汉光先生的统计,证明了这个过程的长期性。整个隋唐时代,士族在统治阶层当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高,隋朝为67%,唐朝“安史之乱”前为65%左右,“安史之乱”后仍在56%到89%之间波动,越是唐朝后期,士族比例越高。然而,中晚唐士族比例异常之高,所反映的只是京畿地区的情况,因为藩镇割据以后,地方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地区的实际人事权力不在中央,所以,中央政界多士族是落日余辉的写照。除了这部分统计需另外探讨外,隋唐时代的统计说明,士族政治的局面依然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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