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大诰》
军事
军事机构
大都督府、五军都督府、明朝兵部
军事制度
卫所制为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宣宗以后渐无法维持,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在嘉靖年间,应付倭寇之乱时,将领戚继光在浙江地区采用招募民兵加以训练的方式,来取代不堪的卫所兵。正因为明朝正规军卫所军的不堪用,故这些民兵,成为在明朝后期逐渐担负起维持明朝有效统治的作战部队,而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戚继光的召募以浙江人为主的戚家军、李成梁李如松父子麾下的辽东铁骑及袁崇焕所召募以辽东人为主的关宁铁骑。
军事编制
京军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明朝水师
防御体系
塞王、明朝藩王、九边重镇
对外战争
明征安南战争、明缅战争、明东南沿海抗倭之战、万历朝鲜之役、萨尔浒之战
经济
农业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江南广东一大片原来产粮区由于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而成为粮食进口区,其它一些地方则靠供给粮食成为商品粮食出口区。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但是粮食有些地区不足,各区域之间经常调剂粮食。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粟”。
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主要有稻、麦、粟、梁、黍、菽等多种谷类;某些本来可以自给的区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剧增,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本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求,因而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粮食。
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
手工业
明朝最早开始繁荣的手工业是棉纺织业,早在明初时候的江南,手工业便已经相当发达,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些以手工业为中心的城市。明朝中后期,随着京城的北迁,中原地带和华北地区,特别是环渤海湾一带,手工业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明朝手工业分官营与民营两种,其中官营又分中央管辖和地方管辖两大系统。在明朝,进步最快、规模最大的是矿冶、纺织、陶瓷、造船、造纸等行业生产,而明朝手工业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民营手工业的大规模兴起,并在明朝后期逐步取代了官营而在手工业市场占有主要位置。
商业
明代社会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地位的提高。明中叶以后,国家对商税的征收,已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来源。仅以钞关为例,1502年全国钞关收入折合白银约八万两,在当年太仓收入中约占百分之三左右;1597年达四十万七千五百两,约占太仓库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可见明朝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与日俱增。
人数众多的富商巨贾们凭着资本的雄厚,往往开有几个或几十个店铺。当时全国各重要城市几乎到处都有徽商的店铺,如运河沿岸的城市临清,徽商占从事工商业人数的90%。为了使资本充分发挥作用,有些商人把商业资本直接投资于生产中,并雇用了大量的雇工和奴仆从事生产,从而转化为“产业资本”。明代商业资本的兴起,对于加强各地区的联系,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封建制度下,明代富商巨贾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不同于欧洲城市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为了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更安全,往往通过打权贵人物的招牌、与官僚资本合伙经营或者捐官买爵等方式,和各级官吏紧密结合。
在商业都市的发展规模、人口城市化状况和市场化程度方面,据伊懋可的数据,中国城市人口在明末占总人口的6%至7。5%。据曹树基的估计,1630年时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8%,晚明城市人口约达1536万人。
赋税
承宣布政使司、一条鞭法、矿监税使、鱼鳞图册
货币
明朝实行中央集中的货币政策,货币铸造、印制、发行、流通、管理均听命朝廷,力求货币稳定,作为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太祖定都金陵,仿元钞法,以宝钞为主币,在全国推行。因其钞法措施不当,事与愿违,只行了几代就销声匿迹。多次禁民间用银锭,但时禁时放,后来只好由官府带头将银作货币。中叶前,宝钞已不用,形成银锭、铜钱并行币制,直到明亡。由于明朝政局和内外关系总处于紧张状态,国内无法安定,其货币制度也未稳定过,最后天启崇祯两代内外交困,恶钱泛滥成灾,引起恶性通货膨胀。
人口
明代户口峰值出现在晚明,但对于具体时间与人口数,不同学者有不同说法。易中天认为明末人口六千余万;赵文林、谢淑君认为明朝于1626年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一亿人左右;王育民认为万历年间明朝人口达到峰值,实际人口在1。3亿人至1。5亿人之间;何炳棣认为1600年实际人口达1。5亿;葛剑雄认为1600年明朝约有1。97亿人,并推测1655年明清之际人口谷底约为1。2亿人;曹树基认为1630年明朝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有1。9251亿人,1644年实际人口约有1。5247亿人;而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则认为1600年明朝实际人口大约有1。6亿人。
??明朝户口流动表
年代
户数
口数
备注
洪武十四年(13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