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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 上(第2页)

西晋占田制明确规定了他们的租调负担。汉族的官僚、地主多以少数民族人为奴婢、佃客。残酷的民族压迫,使各少数民族对西晋统治者“怨恨之气,毒于骨髓”,因而反抗不断地发生。

对西晋首先发难的是氐族——李特流民起义和羯、羌的小规模反抗,然后是匈奴贵族刘渊的起兵。八王之乱中,并州刺史司马腾与将军王浚联合鲜卑贵族进攻司马颖驻守的邺城,司马颖不敌,刘渊献计说要回匈奴召集骑兵抗衡鲜卑人,司马颍同意。刘渊得以回到匈奴。

永兴元年(304年),刘渊返回匈奴控制下的左国城,与匈奴权贵密谋起兵。刘渊的从祖父刘宣发表了起兵宣言,实际是要夺取中原。

当时,并州境内的汉人大多因战祸而迁徙南下,胡汉势力对比发生重大变化,而并州的官吏们还在热心内争。于是,刘渊称汉王,置百官,打败司马腾,招降山东起义的王弥等人,形成了反晋浪潮。

永嘉二年(308年)刘渊称帝,都平阳。他分别于永嘉三年(309年)秋冬遣其子大将军刘聪率石勒、刘曜等进攻洛阳,西晋军队顽强抵抗,匈奴败退。后刘渊死,刘聪杀兄自立,又于永嘉四年(310年)冬三攻洛阳。

永嘉五年(311年),西晋专政的太傅东海王司马越病死,匈奴大军第三次围攻洛阳,而南方诸州的牧丞或拥兵观望或象征性的出兵“勤王”。王敦天天召集士族饮酒作乐;王澄带兵从荆州出发,以极慢的速度到了南阳,一听荆州刺史山简的军队战败,就跑回去了。而王衍等人率十几万大军公开逃跑。结果他们被石勒在苦县全歼。七月,洛阳失守,晋怀帝被俘,接着汉国大将石勒闪击荀唏,青兖沦陷。

建兴元年(313年),晋怀帝在平阳遇害,晋愍帝在长安继位,下令司马睿、刘琨等的共七十万大军分三路合击平阳。结果身为此战主力的司马睿在士族的鼓动下竟抗命不遵。

建兴四年(316年)长安失守,317年西晋灭亡。而匈奴控制了几乎整个中原,长达一百多年的大动乱开始。而后,各族陆续在北方建立国家,史称“五胡十六国”。

不久,完全代表士族利益的东晋建立。西晋亡后,在北方尚有三个忠于晋朝的地区,即并州北部刘琨、幽州段匹磾、凉州张寔。然而,并州刘琨先被石勒击溃,投靠幽州段匹磾。段匹磾则奉东晋密令将刘琨处死,之后段匹磾也被石勒击败。最后,在凉州张寔去世之后,其弟张茂向前赵的刘曜称臣。至此东晋在华北的势力全部消灭。

疆域

领土范围

西晋承袭曹魏领土,统一后领有蜀汉、孙吴疆域。西晋版图就是三国合一的面积。西晋疆域北至山西、河北及辽东,与南匈奴、鲜卑及高句丽相邻;东至海;南至交州(今越南北部);西至甘肃、云南,与河西鲜卑、羌及氐相邻,西晋在西域设置西域长史府和戊己校尉管理军政事务。

行政区划

西晋政区制度承袭东汉末期的制度,为州郡县三级制。于三国曹魏时期有司、豫、兖、青、徐、冀、幽、并、雍、凉、荆、扬十二州,灭蜀汉后分益州置梁州。

泰始元年(265年)西晋代曹魏后,分雍、凉、梁三州之地设秦州,后分益州地设宁州,后分幽州地设平州。咸宁六年(280年)灭孙吴后得荆、扬、交、广四州,并将荆、扬两州与原曹魏荆、扬两州合并,共十九州。秦州、宁州曾经废止,后来复置。元康元年(291年)分荆、扬州地设江州,永嘉元年(307年)分荆、江州地设湘州,至此共二十一州。州以下分郡、王国。晋武帝防止野心世族篡位,制定分封制,依人口多寡封国诸王,有大国、次国、小国三种类型。

政治

中央制度

西晋的政治制度上承曹魏,别有创新,有些为东晋南北朝所奉行,深刻地影响了西晋一代及其以后的政治。司马炎称帝后,设置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等名号,号称八公,以宠待勋臣贵戚。其中太尉、司徒、司空虽沿汉魏仍有宰相之称,但除了司徒还拥有掌管州郡中正对士人乡品的品第职权外,与其他五公一样,几乎都是尊宠虚衔。尚书台(省)以尚书令、尚书仆射主掌,西晋初尚书台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度支、屯田六位尚书,后又改置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六尚书分掌三十五曹,各曹以郎中负具体责任。太常等九卿及地方官员,均奉尚书台命令行事。

曹魏设置的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不仅掌管诏令、文书的撰定,而且参议政事,地位、声望都较曹魏时期大为提高。门下省长官侍中、散骑常侍等既保持其在皇帝身边为皇帝提供政策咨询的权力,[42]又获得审查尚书机构上行下达的文案的职权,权力增重,这样,三省基本上取代汉代的三公九卿,成为中央皇帝之下的最高权力机构。

分封诸王

在曹爽当政时,有人指出如不分封宗室诸王,政权可能转入他人之手。以后,司马氏果然轻易地夺取了曹魏的政权,这件事在统治阶级中造成很大影响。

魏延熙元年(264年),司马昭任相国执掌朝政时,尚书仆射裴秀便奏行五等爵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及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男共八阶,封授勋旧,司马氏党羽自骑督六百余人皆封。其中司马懿弟、魏太傅司马孚食邑万户,地位等同于魏宗室诸王,其余县公食邑1800户,封地75里;大国侯食邑1600户,封地70里;次国侯邑1400户,地方65里,以下爵位每降一阶,食邑户数减200户,封地减去5里,至男爵食邑400户,封地10里。裴秀本人即封为济川侯,地方六十里,邑千四百户,以高苑县济川墟为侯国。属次国侯。

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晋武帝司马炎刚即帝位,又改革分封制度。鉴于当时人议论以为曹魏宗室诸王力量弱小,使司马氏才得以顺利取代曹魏,晋武帝将其祖司马懿以下宗室子弟均封为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兵千五百人。司马炎叔父司马干、司马伦、司马亮分别封为平原王、琅邪王、扶风王,弟司马攸封为齐王,均为大国,司马炎叔祖安平郡王司马孚则超越制度,食邑户数多达4万户。司马炎的弟弟、堂兄弟、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同时封王者达27人。司马氏创业的勋臣贵戚均加封进爵,为公为侯,封邑达1万户者为大国,5000户者为次国,不满5000户者为下国,大司马石苞、车骑将军陈骞、尚书令裴秀、侍中荀勖、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何曾、骠骑将军王沈、司空荀勗、镇北大将军卫瓘均封为公。

泰始元年分封以后,因宗室诸王均留居京城洛阳,未到封国,制度规定的王国军队仍未建立。咸宁三年(277年),司马炎因齐王司马攸声望很高,担心身后将出现皇位继承人之争,想让他到自己的封国去,再次制定分封食邑制度。司马宗室诸王封国仍分大国、次国、下国三等,而下国亦制所近县益满万户,三等王国皆置中尉统领王国军队,大国诸王除嫡长子世代继承王爵外,其他儿子均各以土推恩受封为公;功臣封公者,封国制度如小国王,亦以中尉领兵,郡侯封国内也可以置1100人的军队。于是诸王多回到自己的封国中,其因职未归封国者,大国置守土100人,次国80人,下国60人。晋武帝曾就这一制度询问中书监荀勖的意见,荀勖认为:诸王当时大多担任各地都督,若让他们各归封国,将使西晋控制地方的力量削弱;而且分割郡县,充实封国,将使被移徙的百姓怨声载道;王国置军,也会削弱国家军队的数量。晋武帝根据荀勖的意见,对都督制作了一些调整,使之与分封制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详见下述。

晋武帝平定江南后,为了将军权收归中央,下令罢减州郡所领军队,少数边郡虽仍有军队,也被大大削减,诸王国军队成为地方主要的武装。太康十年(289年),淮南相刘颂又上书,认为诸王封国方圆千里,但军力不足,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宜令国容少而军容多,增加王国军队数量。

西晋分封制度并未实现晋武帝巩固司马氏政权的初衷,封王们结纳封国内的士族人士,引用在西晋士族制度确立以后难以仕进的寒族士人,形成一个个与中央政权相背离的政治集团,并凭借其王国军队争取自己的利益。晋末八王之乱中,长沙王司马乂、东海王司马越均凭其国兵起事,参与最高权力的争逐。

泰始律法

《泰始律》是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颁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魏政期间就开始了。当时司马昭命贾充、羊祜、杜预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始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晋律还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唯一通行于全国的法律,并被东晋和南朝所沿用,也是这一时期承用时间最长久的一部法典。

地方制度

地方上的都督制的定型西晋沿袭汉魏,地方实行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全国统一后,共分19州、173郡,州置刺史,属官有别驾、治中、从事等;郡以太守主事,若为诸王封国所在,则郡称为国,太守则改称内史,属官有主簿、记室、录事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下有主簿、录事史等属员。

为了加强中央特别是司马皇室对地方的控制,西晋将曹魏时已采用的都督制进一步制度化。早在司马氏代魏以前,司马氏子弟即已以都督或监军的身份出镇许昌、邺城、长安等战略要地,为司马炎顺利称帝建晋提供了条件。

西晋建立后,曾试图在宗室诸王封国内建立军队,但初无成效,因此都督制得到广泛推行。宗室诸王及一些功臣被授予都督诸军、监诸军、督诸军等名号,出镇地方,掌一州或数州军事大权。都督若加使持节可以不经禀报朝廷而杀地方二千石以下官员;若为持节则平时可杀无官之人,战时权限同使持节者;假节者可以在战时杀犯军令者。由于都督掌地方军事,州刺史虽拥有将军名号,也只专掌民政。

咸宁三年,晋武帝改定分封制度,遣宗室诸三各归封国。为了解决诸王已为都督,若遣之国,则阙方任等问题,按中书监荀勖的意见,使军国各随方面为都督,实行转封,即一方面将诸王都督辖区转到其封国所在地区,一方面将诸王的封国转封到其时本人任都督的辖区内。前者如同年扶风王司马亮改封汝南王,出任镇南大将军、都督豫州诸军事,琅邪王司马伦改封为赵王,督邺城守事,勃海王司马辅改封为太原王,监并州诸军事;后者如东莞王司马乂当时任镇东大将军、假节、都督徐州诸军事,遂改封为琅邪王,汝阴王司马骏因当时任镇西大将军、使持节、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遂徙封为扶风王。诸王封国在其都督区内,使他们得以长期留任,如赵王司马伦坐镇邺城达14年之久。这种诸王封国与其都督区相合的制度在西晋末因政治渐乱,不再严格执行,但都督制本身却并未废除,东晋南北朝各代均加沿用,在东晋成为士族专兵,凌驾皇权的重要手段,南朝各代又借宗室诸王以都督身份出镇地方,来加强皇权,而这种制度在南朝也与西晋末八王之乱一样,成为皇室内部冲突的祸因。

晋惠帝末期,由于战乱,州刺史加军号者也得以领兵,置长史、司马等属官,以掾、属分曹主事,西晋末至东晋初,军府掾、属逐渐改称为参军事。

历东晋南北朝,州刺史及一些郡太守例带将军号,设置军府属官,刺史无军号则被习称为单车刺史,于是州既有掌民政,由州刺史从该州人士选任的别驾、治中等僚属,又有由中央尚书吏部任命的长史、司马、参军事等属官,形成州刺史下军事、民政分属不同机构的双轨制。

门阀政治

世族政权在东汉时便已产生,遭到黄巾起义的打击,没有充分发展。到三国时,世族逐渐恢复了元气,出现了一个全由世族控制的西晋。西晋的一切措施,都围绕着巩固世族统治、发展世族势力这样一个中心。

魏文帝曹丕为了抑制浮华朋党之弊,采纳陈群的意见,郡置中正,根据当地士人的品行、才干及家世评定为九品,作为吏部授人任官的依据,由中央官员兼任的中正逐渐影响到吏部的用人权。司马懿执掌魏政后,又奏置州大中正,中正进一步操纵了士人的入仕途径。到西晋时,九品中的二品(一品从未有人,形同虚设)逐渐取得了作官的优先权,特别受重视,被称为上品,其余各品则被看作是寒士下品。由于中正之职实际掌握在魏晋禅代之际荣宠不绝的官僚贵族手中,士人品评中品行、才干两项已不被重视,唯计门资定品,家世官爵即所谓门第、阀阅成为品评的主要依据,上品因此基本上由朝廷显宦子弟把持。西晋初年刘毅上奏陈述九品有八损说: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以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与刘毅同时的段灼也说: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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