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临到小宋吟今晚第二次睡熟过去,温悯还是没有半点睡意。
他似乎是认为,是因为自己小宋吟才会大晚上跑到那么危险的山上。
没出事还好,万一出事,他要怎么办?
小宋吟第二天早上睡醒来看见旁边睁着眼的温悯的时候,差点被温悯吓一大跳,他坐在床头缓了会,才伸出暖乎乎的手捉住温悯的手背。
“你不困吗?昨天累了一天。我真的没事,你怎么就不信呢。”
小宋吟叹了口气,抬头看向桌上放着的一袋文冠果,沉默两秒,忽然道:“温悯,你去给他们送文冠果吧,你辛辛苦苦摘这么多,不就是想送给他们吗?”
“你去吧,等送完,你应该就能回来好好睡一觉了。”
……
温悯看着比小宋吟大,但似乎对小宋吟言听计从,他从床上起来简单洗漱一番,叮嘱小宋吟又喝下一颗退烧药后,拿着那袋文冠果出门。
塔楼和村民们主要生活的村落有一两公里的路程,温悯每次过去都要走上一截路,不过村里的河流却是贯穿几十公里的。
温悯沿着河岸走,很快就在路上看见几个熟悉的村民,他们围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着什么。
温悯听着吵,不想再听,可他低下头没走几步,又猛然抬起了头。
这些村民起得早,平日里一到这个点河边就吵得让人烦躁,可不知道是不是温悯的错觉,那些村民今天的吵和平常好像不太同。
他们没有撒稻米向上天祈福,甚至没有带着竹筐出门,他们好似只是单纯聚在一起说着话。
温悯注意到那些村民脸上充满了惶恐,对话之间还总是用手抓挠着身上的皮肤,温悯离得近了,才看见有几个穿短袖的村民胳膊上,竟然长满了眼睛大小的巨疮。
裸露在皮肤外面的红疮都大得离谱,被挡在袖管下面的好像更大,鼓鼓囊囊地撑着衣服,似乎要把布料都撑破。
已经有人受不了,把手伸进衣服里抓了。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觉起来身上就长出了这些奇奇怪怪的疮,一抓就流脓,可不抓又痒得受不了!”
“我家宝宝也是。”
有人应和:“家里的药膏都被用了一遍,可没有一个有用,反而越长越多了,一开始只有脖子和胳膊上有,天一亮,连肚子和后背都全部长满了这种红色的疮!”
“而且,”一个男人抓着脖子上的红疮,手指甲一抠,红疮立刻脆弱不堪地破裂,大量的红水一涌而出,“你们看,一抠就会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