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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第2页)

“你看她平常身上穿的,戴的,都是那什么兰啊,菊啊,说是什么四君子,”朱大妈撇了撇嘴,带着几分的阴阳怪气,“要不是她养了个好儿子,考上了博士,又在那个什么电视台里面当主持人,哪里养得起她这些风花雪月的爱好哦。”

朱大妈一说起胡兰,似乎有止不住的话头,滔滔不绝地说着,且越跑越偏了,赵云归抿了抿嘴唇,及时的将她给拉了回来,“刚才说还有一件事情关胡兰的清白?”

“具体是一个什么情况啊?”

“哎呦,”朱大妈拍了一下膝盖,又对着自己的嘴巴轻轻来了一下,似乎是有几番羞恼,“你瞧我这张嘴,什么话都往外说,这个事儿我可以告诉给你们,你们也能够报道出去,但是上新闻或者上报纸的时候可千万不能说是我说的哟。”

赵云归重重的点了点头,给予她承诺,“你放心,绝对不会把你暴露出来的。”

毕竟他们只是假装记者,又不是真的记者。

朱大妈忽然从沙发上面站起了身来,然后走到门口,伸出脑袋,对着外面东张西望了一番,转身又将屋子的大门给紧紧关住了,顺带着还拉上了窗帘。

“就是,咱们这个村子叫青龙村,隔壁啊,还有一个白龙村,村子里有个二世祖,叫那个什么夏勇,整日里游手好闲的,还爱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

朱大妈谈及这人的时候,很是小心翼翼,“听说他跟着的一个大哥是道上混的,背后有些势力呢,郑平我也有很多年没见了,但是啊,他小的时候就总有人说他和白龙村的夏勇长得像呢。”

“我怀疑啊,”朱大妈咽了咽口水,说话的语气都变得紧张了起来,“当年胡兰就是和那个夏勇偷情,才生下来了郑平,夏勇是个混不吝的,到现在都六十多岁了,还天天赌博,打牌,这辈子也没娶个媳妇儿,也没有一儿半女的。”

“郑平不是那读书的料,十几岁的时候也跟着镇上的那些小混混混日子。”朱大妈掰着手指头,一个点一个点的数着。

“都说这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胡兰和郑志文两个人都学问那么好,怎么就郑平一个人读不进去书呢?”

“所以啊,”说到这里,朱大妈的情绪有些激动,她猛的一下拍了一巴掌,拔高了语调,“郑平就是遗传了夏勇嘛!”

“是的咧,”旁边的村民也在一旁应和,“我倒是没见过夏勇小时候长啥样,但是听村里的老人说过那郑平夏永年轻的时候几乎是一模一样咧。”

这还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赵云归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只不过他有些不太理解,今天聚在朱大妈家里的这几个人,可都是十分热爱聊八卦的。

村子里头平常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以说,偷情这种事,恐怕早就传遍了,可为何他们又都不敢说出来呢?

赵云归心里头是这样想的,也就询问了一声。

“嗨呀!”朱大妈听及此,瞬间又情绪激动了起来,

“楼胡兰那么彪悍的性子,我们哪里敢把这事拿出来说哦,万一让她听到了,她可是要让她大儿子断了我们卖水果的路呢,我们村子里的人就靠着这片果园过活呢,这生路断了,可如何是好?”

朱大妈摊了摊手,“谁让人家儿子出息,这村子里的路都是人家儿子修的呢?”

“多谢,”言晰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你清楚夏勇这个人平常在哪里吗?或者说你知不知道他家在哪?”

“夏勇基本上不在屋里头住的,”朱大妈眉头皱了皱,满脸都是嫌弃,“他那屋子还脏的跟猪窝似的,老远都能够闻到臭味,你们要找他,就去镇子上的麻将馆找。”

这会六点多钟,天色还没完全黑下来,开车前往镇子上也就20多分钟的时间,正好还可以在镇上面找个宾馆安顿。

“婶子,谢谢了,”赵云归站起身,微微颔首,“今天打扰你们这么多。”

“害,”朱大妈摆了摆手,笑意盈盈的,“也没啥事,你们要记得上了新闻了,可千万不能提我哦。”

言晰眉眼微弯,“当然。”

离开朱大妈家,两人不再拖延,直接开车去了元山镇。

忙了一下午,倒也有些饿了,元山镇这边不仅盛产水果,因为每年的降水量很多,稻米一年能够收割三岔,因此这边的米粉是一大特色。

两人随便找了个街边的小店,要了两碗粉,只不过是隔了几百公里的距离和江城的物价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江城一碗米粉要卖15块,这边一碗大份的粉才卖八元钱。

赵云归“吸溜吸溜”的嗦着粉,一边和言晰讨论案情,“这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今天晚上能找到夏勇吗?”

言晰将嘴巴里面的粉咽下去,才回答道,“肯定可以的。”

“也是,”赵云归点点头,猛地喝了一大口汤,“你别说这汤,还真新鲜,里面的虾仁个头都不小。”

毕竟他们刚才出发的时候,联系了当地的派出所,按照朱大妈所言,夏勇应当是一个几次三番进派出所的惯犯,比他们在这胡乱抓瞎的去找人,必然是要熟悉很多的。

派出所就在镇子上,即使是已经过了下班的点了,还是有两名警员赶了过来,速度还蛮快的,言晰和赵云归两个人连一碗面都没吃完呢。

“你们好,”两名警员伸出右手,做了一下自我介绍,“在这边办案子,有什么需要协助的尽管告诉我们,我们一定竭尽全力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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