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定好工作,曹军心里悬起来的那颗石头也算是落了地,原本他还有些担心,万一李文秀真把他弄到哪个店里去当服务员,撸起袖子赚吆喝,凭他的性子,肯定是做不下来的。
好歹自己也是街面上的杠把子,真要舍掉面皮去招呼人,他脸上也过不去,但是另一方面,曹军也想着如果李文秀真要他去干这事的话,自己是不是咬着牙也要干一阵子。
这种矛盾的心里如今总算是有了着落。
说起来曹军这个人呢,大的本事没有,但是在街面上能混得风生水起,手腕肯定还是有一些的,光凭拳头大那不可能。
不过到了更高的层面上,他那点手腕就有些不够看,更高的层次,当然就有更高的修养,只是修养这个东西,也不能把它太当成一个东西。
念书念到博士后,也不见得他就会扶老奶奶过马路,反倒是小学生偶尔还知道买肉包子去排队。
所以这个层次虽然更文明,但是文明人也有文明人的套路,曹军要想很快进入这个圈子,倚靠李文秀那是必然的。
跟着李文秀做助手,自然是最佳的选择。
当然,说白了,归根究底,还是李文秀也需要这么个人给他跑跑腿打打下手,有些话有些事他不好开口的,曹军就要扮演这样一个狗腿子的角色,而且还是必须有点头脑的狗腿子。
李文秀不指望他的文化水平有多高,只要会看眼色,脑子灵光,再加上手底下又有几分力气也就够了。
吃饭的功夫,李文秀跟李红梅坐一起,两人交头接耳地咬着耳朵谈了好一阵。
总部搬迁的问题已经定了调子,明儿一早就开始陆陆续续地搬,一时半会肯定结束不了,李文秀也不急着马上就把全部人马都弄过去,毕竟还是要运转的。
加上李红梅现在做事也有章法,身上那股子利落的气势是越来越明显了,前一段时间听说她还在市里的电大报了一个研修班,最近又在学习管理上的一些知识,整个人的水平那是迎风见长。
其实人就是这么奇怪,一旦上了道,变化还是很快的,基本上不需要自己去动脑子,别人就会催着你不停地往前跑。
因为自己很清楚,一旦她不往前跑,那后面赶着上来的人就会成群结队。
李文秀虽然念着旧情把她放在一个领头羊的位置,但是优秀的人才多得是,也不见得就一定要用她。
其余的不说,今年开春之后,人事部门招聘的新一批办事员,最低也是大专的学历,本科的也不在少数。
公司里整体文化水平的提升,李红梅也是倍感压力山大,连带着王有来这个死胖子都开始偷偷摸摸地在屋子里做功课学习,没道理她这个人事部门的主管反而落了下风。
李文秀见状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心里还是很高兴能看到这种好的变化。
“这样吧,红梅姐,你回头在公司里的那一批新员工里面物色一个水平不差的人做助手,有些事也不需要你亲力亲为,你把把关就行了,将来指不定还能培养一个接班人。”
李红梅嗯了一声也觉着是这么个道理。
好的领导是领导别人,这是几千年都不变的道理,她一个人就是再能干,也不是三头六臂,现在公司的规模眼看着就要扩大到一个很大的地步了,再这样下去的话,她的确有些力不从心。
吃过饭。
李文秀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干,该谈的问题都谈完了,只要吩咐人去做就行。
在屋子里睡了一觉补充补充精力,李文秀就打了个电话让王有来把曹军叫上来。
如今他这个办公室里总算是有点样子了。
得了王有来的使唤,曹军也不敢像以前一样随性,麻溜儿地就从外面回了店里,跟李红梅打了个招呼就往李文秀办公室里走。
这家伙现在也清楚了李红梅跟王有来在金和的分量,别看人没比他大几岁,但是人家一个是金和的人事主管,一个是副总,如果不是李文秀的面子,这两人压根就没必要搭理他。
虽然心里的落差有点大,不过曹军也知道事实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