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摆脱掉了老九,却依旧摆脱不了内心的折磨。
想起往日与老九在一起的点滴,心里面总觉着甜丝丝的。
可猛然出现四凤那张红着眼窝的脸,心里面的甜瞬间化为苦。
像是有人在他心里塞进一把黄莲,好苦好苦。
“去他妈的!”于天任狠狠给了自己的胸膛一拳,“大丈夫志在四方,让个娘儿们给困住了,呸!不是男人!”
他选择做志在四方的大丈夫,而不愿意做整天想着娘儿们的小男人。
深吸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反复默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念叨完了,心情居然变得好了,精气神儿也上来了。
看来默念心经真的能够压制心惊。不赖,没事了得常念叨念叨。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他又默念了起来,心里空,但眼睛却不空,像只觅食的狐狸,用狡黠的眼睛搜寻着能够入口的猎物……
“有了!就是他了!”
物色好了猎物,“狐狸”悄无声息地迈开了脚步。
于天任从身高上判断,那人一准是东洋种,从这种人的身上拿东西非但不缺德,反倒是一种高尚行为,谁叫他们没事老欺负中国人来着,该偷!
说干就干,不干混蛋。
于天任走路如平常,看不出半点要拿别人东西的迹象。
要是看出来了,也就不是贼了。
待距离那位矮个子的男人仅有一步之遥之时,于天任紧追一步,于那人擦肩而过的同时,袖口当中多了一个硬邦邦的皮夹子。
得手犹如探囊取物,轻松至极,非但失主没有丝毫察觉,就连于天任自己也想不到自己的能耐竟是如此的非凡。还是那句话,天生做贼的材料,错不了。
袖口里藏着别人东西的于天任却不着急脱身。他明白,自己越是急于脱身,就越是不容易脱身,唯有四平八稳,像个平常人那样走路,反倒更容易脱身。
因此,他慢慢悠悠走在失主的前面,失主反倒是因为着急赶路,快步从他身边擦过,走在了他的前面。
如此,他得意了。
背后没长眼,有也是屁眼,放得出臭气,却看不见人。
于天任潇洒自如地扭身走向一条小路,待至走到无人处后,袖口一抖,皮夹子滑到手心当中,翻开了一看,薄薄一叠票子,还有几张名帖。
尽管收成不咋地,但也总算小有收获,待会儿再找个“老客”,“下”上两件,就可以回去向老头子交差了。
于天任倍感兴奋,没有了陈大宝那个张屠户,他照样吃上了没毛猪。
兴奋了没多大会儿,心里又萌生出了愧疚。毕竟偷拿别人的东西是卑鄙勾当,对于从小老实巴交的于天任而言,这无疑是一种折磨。
但是,轻易就能得到财富的快感又让他感觉到无比享受,以前起早贪黑卖炸糕的时候,他整天发牢骚,嫌挣钱少,嫌买卖辛苦,嫌来买炸糕的人们屁事太多,嫌几乎每天都要挨恶霸的欺负,要是自己有钱,早就把四凤给娶了,何至于让四凤跟着芶雄那头活畜生遭罪!
妈的!要想发财就得缺德,这倒霉年月,不缺德发不了财!良心值几个钱,倒不如不要的好!
于是乎,于天任选择丧良心发大财,不再纠结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
他将“货”收好,溜溜上了大道,再次变成一只觅食的狐狸,搜寻起了猎物。
很快,又一只猎物被他盯上。
他如法炮制,以平常脚步靠近那人,正待擦肩而过,却有个比他脚步更快的人从他身边蹭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