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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定义犯法(第2页)

苏奕涵说完,就挂断电话,给方粱打了过去。

只是,电话刚打通,一道急促的手机铃声,就在她的办公室门外响了起来。

咚咚咚!

方粱敲了敲办公室的房门,就推门走了进来。

“苏书记,你这电话打得真巧,我正好有事情,想要向你汇报!”

苏奕涵柳眉一挑,不动声色地问道:“哦?什么事?”

方粱正色道:“是关于梧桐镇的副镇长陈江同志的。

我刚刚接到消息,陈江同志被县局授权的梧桐镇派出所给抓捕了,其理由是涉嫌打架斗殴,致人死亡!

另外,我听说,梧桐镇派出所的手中,只有一份案发现场的小酒馆老板的口供!”

苏奕涵轻敲桌面。

“监控呢?酒馆里面没有监控吗?”

听到苏奕涵难掩关切地问话,方粱暗暗地点了点头。

他之前就感觉,苏奕涵对陈江的事情,有些过分关心了。

所以,他便让人一直留意着陈江的消息。

如今看来,他这步棋,算是走对了。

“有监控,不过听说案发时,刚好坏了!”

苏奕涵依旧皱着眉。

“这么说,梧桐镇派出所的手里,也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证明陈江同志有罪了?”

“可以这么说!”

苏奕涵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那么他们最多二十四个小时之后,就得把陈江放出来了!”

方粱有些尴尬地提醒道:“理论上确实是这样的!

不过……警方若是铁了心地要把某个人留下的话,办法还是不少的!

而且我听说,咱们江渠县的警察办案,都比较粗暴,抓走陈江同志的人,又恰好是死者的哥哥!

陈江同志不一定能抵挡得住,警方的那些手段啊!

一旦他顶不住,自己承认了的话,我们就算是查出真相了,恐怕也会很被动!”

苏奕涵黛眉皱成了一团。

“这样,你一会儿去县局找一趟孙局长,就说是我让你转告他,办公的时候,一定要严守办案程序,注意方式方法!

另外,在办涉及某些特殊敏感的案件之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将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是!”

方粱立即应了下来。

他知道,苏奕涵这是在用她县委书记的身份,向孙海施压,让孙海先放了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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