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玛瑙绳坠业务中,贾勇收到日本客商开来的信用证以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准备发票、装箱单和海运提单,交给中国的银行,中国的银行审核华艺公司提供的单据,符合日本银行的要求后,把货款转到华艺公司的账上。这个过程,也用不到合同。
这种外销合同,在有的外贸公司被叫做销售确认书。意思是,这份合同确认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意向。对于这种合同的签署,在华艺公司内部没有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贾勇作为外贸员就可以自行签署。
羊脂玉佛造像合同就要复杂一些。这是一个来料加工业务。而且原料的价格很高。谁提供,谁保管,谁加工,一系列操作细节需要在合同中规定。
更重要是,这份合同中要规定免责条款。虽然跟客户谈的很愉快,客户对贾勇提出的要求也一概照准,但是在拟定这份合同的时候,贾勇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还是费了一番脑筋,力争把每一个条款都表述清楚。
贾勇把合同交给陈淑娜审阅的时候,陈淑娜看了半天。陈淑娜一边看,贾勇一边给她解释,为什么设计这样的条款,语言怎么表述的,还有哪些自己拿不准的地方。
陈淑娜越听头越大,她知道对于这么大金额的来料加工业务,贾勇的这些考虑很有必要,但对于贾勇咨询她的问题,她又不知道如何答复。
一筹莫展之际,于建学提醒说:“咱们这么大的公司,是不是应该有个懂法律的啊?”
陈淑娜恍然大悟说:“我去找季总,看看能不能找一个懂法律的帮咱们看看合同。”
无法解决徒弟提出问题的陈淑娜,拿着贾勇给她的合同草稿,逃跑似地离开了办公室。过了一会儿,陈淑娜兴高采烈地回来了,说:“问题解决了。季总安排专业律师帮咱们审查合同。”
三天后,律师审查过的合同回来了。陈淑娜、于建学和贾勇凑在一起看了半天,觉得这个合同好像也没有什么修改。
于建学问贾勇:“你看出来律师做什么修改了吗?”
贾勇说:“没看出来。”
陈淑娜说:“就这样吧,她不是说她看过了吗,咱们就当她看过了。律师毕竟是专业的,她看过以后,咱们照这个合同签署,心里也踏实了。“
合同做好之后,贾勇联系了藏袍姑娘的助理。助理明显在处理这些事情上要比那个大汉熟练许多,她也没有对合同提出什么修改意见就签了。
合同签好后的一天上午,陈淑娜和于建学还没到单位,业务三部的大办公室里就来一个中年女人,自称刘律师,她端着架子,点名要见陈淑娜。
刘律师等了很长时间,陈淑娜和于建学才来到办公室。一见面,刘律师就很热情地做了自我介绍,她开口就说自己是总经理王一腾的朋友。
陈淑娜最反感这种拉大旗扯虎皮的人,脸色就不那么好看了。这位刘律师全然不知,还在侃侃而谈。
刘律师说:“我很早就跟华艺公司建立了法律服务合作关系。以前也给公司审查过一些合同。不过,金额这么大的合同还是第一次见。一打听,才知道,华艺公司来了一位特别能干的女经理。我今天来就是想跟陈经理认识一下。”
陈淑娜说:“跟外部律师之间的联络一直是我们公司办公室周主任在负责。我们是做业务的,不直接跟律师打交道。我们有了需要审查的合同,就交给办公室。其他的事情我们就不用管了。”
刘律师说:“流程确实是这样的。不过呢,我刚才去找周主任结账。周主任觉得有些为难,想让我跟您直接沟通一下。”
陈淑娜不客气地顶了回去,说:“周主任是我们领导,他都为难的事,找我们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