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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吴亦凡和金秀贤(第2页)

可黑猩猩却是直接问道:“该怎样做了?”

“很简单,你只需要把银针爆你的菊花……”

好吧,庞麦郎其实说的是:“你只需要每过七七四十九天用你指尖的一滴鲜血滋润神器,那就可以了。”

我在一旁听着也是松了口气,虽然我知道庞麦郎那家伙还是在忽悠,不过七七十九天才一滴血,以黑猩猩那魁梧的体格,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再说了,庞麦郎爱忽悠人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

所以,如果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就随着他吧。

反正我的兵器还是人家免费送的呢。

可是,我低估了黑猩猩的智慧。

他竟然看着庞麦郎斟酌说道:“那个庞老板,你觉得这样可不可以,俺每过七七四十九天用鲜血滋润神器的鲜血量可不可以多一点?或者间隔时间短一点,这样俺应该可以更快感受到银针的心跳吧?”

“确实可以,那你想弄多少血呢?”

“俺想每天一公斤!”

“那你怎么不直接去死!”庞麦郎斜了黑猩猩一眼道。

不得不说,庞麦郎这个人还是有职业操守的。

再加上他是神器的原先主人,在黑猩猩眼里那就是神一般的人物。

所以面对神的指责,他只是发愣了一会。

“欲速则不达,这句话你难道没听过吗?”庞麦郎冲着黑猩猩说完这句话后,便不再理他,而此时天色已经有些黑了,所以,我立马派人给他收拾了一个空房间出来,让他住了下来。

对于我的款待,他自然是高兴的。

还说等他完成了他侄女交代给他的事后,他就和我好好的把酒言欢。

我自然答应了下来。

而他,也跟我约好了,明日要我陪他一起好好逛逛平原县。

很快,第二天就到了。

可是,我依然没能睡一个安稳觉,因为我是被吵醒的。

而罪魁祸首们,则是我底下的那群捕快们。

我记得那是我刚从美梦中惊醒想要继续延续那个梦的时候,便看到在我床前围了一群表情饥渴的大汉。

为首的自然是海绵宝宝和派大星。

只是如今已经过去了一年,他们二人的面貌也发生了些变化。

是的。

还是那么的丑。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们俩都结婚了。

海绵宝宝的婚礼是我当的主婚人这前文也曾提过,而派大星也厚着脸皮要我当了主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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