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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四章 名字(第1页)

辛夷深吸一口,酱料很香,不比她在长安吃到的差,难以想象,这个住在山野一刀砍大虫的男子,还会这些口腹精工。

房间内一时无话。常蓦光利落地填好了酱,便把鸡塞到土灶下的草木灰里煨起来,香气遂一股股飘了出来。

口腹之欲,人皆如此。

闻着这香味儿,辛夷伤痛些些缓解,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问常蓦光:“我刚才又昏过去了?是你……救的我?”

常蓦光正从缸子里舀了水洗手,指尖一滞,想到修了机关回来,见到的凄惨光景,不禁眸色莫名地一深。

那时快傍晚了,他回屋便见得女子瘫在四轮椅上,双目紧闭,面色发青,泪和血浸湿了包扎伤口的麻布,眉宇间没有半分惜命之念。

若是没人看管,只怕这女子随时都能放手了命去。

要如何的孤独和痛,才能嚎哭得像个婴儿,什么都无所谓了。

常蓦光默了默,也没说什么,起身从屋里拿出一柄玉笛,递给女子,是那柄玄黑的小短笛。

“……啊!谢谢!”辛夷眼眸微微一亮,连忙接了过来,珍重地放到枕头底下。

她浑身都坏了,包扎得像个茧子,想来玉笛也在常蓦光处理伤口的过程中,被取了下来,另外放了。

可是兀地,辛夷意识到漏掉的一个问题。

浑身都坏了,那处理伤口,这般包扎,也是浑身的,等等,浑身?

辛夷被麻布包得只剩五官的脸,偷偷地浮起抹羞恼,瞪着常蓦光,语调一冷:“你……当初是怎么为我包扎伤口的……我现在只着了亵衣……初次之外再无片缕,伤口都被好生清洗过,上了药,缠了麻布……你看到……”

常蓦光回过头来看她,幽黑的眸子很干净,没有任何杂质,淡淡道了句:“伤口,血,错位的白骨,泥,草渣子,泪,汗。”

辛夷一愣。沉吟片刻才反应过来,这一串字的意思:当时的她全身都是伤口,血,白骨,泥,草渣子,泪,汗,完全没有女儿娇态,就算被男子见到了肌肤,估计也生不出任何绮念。

饶是如此,想到自己除那个人外,竟被另外一名男子瞧去了大片肌肤,还借上药都碰了个遍,就算他没当回事,自己心里也膈应。

辛夷一时不做声了。低头去看烛火,眸底荡漾的一抹羞。

常蓦光眸色一闪,立马回过头去,迅速去取富贵鸡,脚步意外有些慌,扒出草木灰里的鸡,一把扔在案板上,取下腰间刀切起来。

咚咚咚,声如缀。看来不仅砍大虫,做寻常菜,这刀工都是极好。

辛夷也是微微讶异,沉吟道:“你精岐黄,通庖厨,知机关,善刀术,会木工……你,还会什么?”

常蓦光也不知听进去没。把切碎的一碟鸡肉放到辛夷案头,然后没一声吱会,人就出了门。

辛夷看着吱呀声关上的栅栏。开始慢慢熟悉常蓦光的古怪,也就懒得计较,至少人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刀法还使得那般好。

她不作他想,嘴伸到碟子上,叼了根鸡肉丝儿,眼眸陡地微亮。

好吃。鲜香可口,酱料适中。

比之前她在长安街肆花上几两银子吃过的富贵鸡还好吃。她不由怀疑这男子是厨子出身,为大户人家掌勺过活的。

正当辛夷享用着富贵鸡,栅栏又吱呀一声响,常蓦光回来了。

他看也没看辛夷,回到土灶前,就着还有余温的草木灰,把怀里两三个果子放进去,偎烤了会儿,取出来,扑净灰,剥了壳,放到辛夷的碟子里。

三颗毛栗。

歪瓜裂枣野生的毛栗。却因被草灰烘烤过,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却只有三颗,论季节,不是产毛栗的日子,这男子必是翻山遍野,才得了三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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