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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谁是你的老婆(第1页)

何方问我:你是谁?这句话就像远处山谷的回声,在我耳边又深又远的回响着。吵闹的病房忽然间变得非常的静默了。但我怀疑,到底是没有人说话呢,还是我在瞬间失聪了,除了你是谁这三个字,再也听不到一点声音?在那一刻,我的脑海里时而一片空白,时而所有的往事都纷纷往里面挤,既杂乱,又清晰。我看不到自己脸上愕然的表情,但知道就像有人画上去似的保持了好久,然后我哈哈笑了起来,有些疯狂,有些歇斯底里,直到笑得流出了眼泪。

曾真,这里是病房,病人们都要休息,你们别大声喧哗啊。李志劝我说。

他说不知道我是谁。哈哈,李志,你告诉他,我是谁?我说,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天大的笑话。

李志皱了皱眉,走到病床前,问何方:何方,是怎么回事?

何方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我一醒来,这两个女人就吵来吵去的,吵得我的头都晕了。她们是谁啊?她们要骂架到外面去骂呀,为什么在我这里骂?还好像与我有什么关系似的。

你真不认识她们?李志又皱了皱眉。

何方摇了摇头。

那你认识我吗?

你是医生。

我姓什么?

何方瞪着他挂在白大褂衣襟上的胸牌看了一眼,说:李医生。

你不是装的吧?何方。你的伤不重啊,头虽然撞到了,但照了CT,没有事,一点小伤而已。怎么就失忆了呢?何方,你不会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吧?你叫什么名字难道也不知道了?

嗯,刚刚你好像叫我何方。我叫何方吗?

问题似乎有些严重了。我急了起来。我已经忘了刚才的愤怒,忙走到他面前,焦急的问: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我是你的妻子啊,我是曾真,跟你生活了十年的妻子呢。

但他只是漠然的瞟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人忽然挤上前来,几乎要把我挤倒,她抓住何方的手,说:何方,你别听她胡说,我才是你的妻子。我叫罗婉,你的妻子是罗婉。你不认识她,是因为她本来就是陌生人。你认识我吧?我才是你的妻子,跟你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

她说完,抓住何方的手摇了摇,似乎在打暗号似的,死死看着他的眼睛,脸上的神情既温柔又急切。

疯了。李志说。

乱套了。护士也说。她忽然唉哟一声,回血了。果然,药水瓶里的药水已经滴尽,透明的输液管里却已经有了一尺来长的鲜血。她慌忙拿了棉签取了针,何方的手背已经有些肿了。她回头看了李志一眼,似乎是怕他责备,但李志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又咕哝了一句,疯了。

确实是疯了。妻子可不是随便说是就可以是的,大家都知道,我是何方的妻子,哪里又会冒出一个妻子来呢?小三要上位,要逼宫,也不是这样明目张胆的来抢吧?我知道她的胆量从何而来,她一开始是惶恐的,虽然无耻却还知道胆怯,但何方说不认识我了,他可能失忆了,她是不是就觉得有机可趁呢?

那天真是一个特别坏的日子。天气这么寒冷,外面的地上结着厚厚的霜,我在黎明的街道上一路跑来,滑倒了好几次,手撑在马路上,痛得想哭,冷得想哭。何方出车祸的消息就如一个炸雷,把我从梦中炸醒。他昏迷的时候,我焦急忧虑,我忧心忡忡,好不容易醒了,以为坏事已经过去,好运将来,但他竟然说不认识我,这是那天扔在我头顶的第二个炸雷,让我震惊,让我慌乱,让我担心。但没想到,接着就来了第三个炸雷,炸得我外焦里嫩。

我气急反笑,说,确实疯了,这是哪里来的疯女人?见过抢钱的,抢包的,可没见过光天化日之下抢老公的。你想男人想疯了吧?那街上男人多得是,你若想男人想疯了,去随便抓一个呀。看你样子,长得也是人模狗样的,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谁不要脸还不知道呢。谁抢谁的老公也还不知道呢。

真无耻啊,老公不是一个饼干,不是一只碗,不是一只笔,你说是你的就成你的了吗?即使他失去了记忆,可他跟我生活的印迹:双方的家人亲戚、共同的朋友、一起住的房子、房中的一切,这些是无法消除的呢。她怎么能敢开这口呢?也许她只是一个疯子吧,是的,只有这样能解释她如此癫狂的行为,如此不可思议,如此乖张难解。除了疯子,还有什么能说得通?一个疯子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安慰自己。

你问下他们,谁是何方的老婆吧。李志,你说是我还是她是何方的老婆?我平静了好些,冷冷的说。

李志说,当然是你,我可以证明。

你凭什么说是她?那女子大声问。你凭什么证明?你是一个医生,医生最重责任。你要懂得说话是要负责的,话不能乱说,就像药不可乱吃,针不可乱打一样。

我跟何方是同事,从他调到我们医院那天,我就听说曾真是他的妻子。

哦,听说而已。这就是你的证明?亏你还是医生,证明能用“听说”这样的字眼?你看病也靠的是听说吗?法官判案也靠听说吗?

一句话说得李志竟哑口无言,他张了两次口,才挤出了一句虚弱的话:他们住在一起。这个很多人可以证明。

住在一起就是夫妻?按你这么说有男女关系的就是夫妻了?那你去*****也成你老婆了?

我不***李志嘟哝说。

她根本不理会他,乘胜追击:住在一起的也可能是情人。也许她是他的情人,但却肯定不是夫妻。而我也跟他住在一起,这个也有很多人可以证明。我甚至可以带你们去我的家看看,那里面有他穿过的衣服,看过的书,写过的笔记本,这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证明他跟我住在一起,是我的老公。

没想到这个女人如此的伶牙俐齿,胡说乱扯,硬把歪理说成正道。我又是愤怒又是伤心,原来她果然是何方的情人,原来他们早住在一起了,难怪天天说加班,天天说出差,我就疑惑了,哪有那么多事情呢?亏我还那么傻,不但不疑心,还体谅他,担心他的身体。她还说有人能够证明,那么简直是公开的秘密了。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吧,秘密只是对于我一个的。

我说,好呀,不打自招了!怒火中烧之下,再也忍不住,甩手就给了何方一个耳光,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他被打得头一歪,但却仍是坐着不动,似乎对眼前的一切都无动于衷,又好像他不只是忘记了一切,连人也变得痴呆了似的。

喂,你凭什么打人?干嘛打我老公?那臭女人说。真是无耻啊。我扑上去就抓她的头发,叫道,你这个臭女人,不要脸的东西!跟她撕打起来。我记事以来,从没如此失态过。我真是羞愧,跟那样的人撕打,真是脏了我的手。李志拉住了我们,但我们仍怒目相对,像两只斗红眼的公鸡。

李志,你告诉她,我是何方的老婆。你是我们的朋友,又跟何方是同事,你最清楚的。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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