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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丰盛的晚餐上(第2页)

季羽似懂非懂的还是先是忍不住尝了一块龙肉,地龙的味道瞬间在味蕾上扩散开来。

“这味道绝了,难以描述的味道啊,何等狂野的肉香啊”

用狂野这个词形容地龙的味道并不过分,地龙常年捕食其他森林里有的各种生物,这也给了它充足的活动量,也就造就了他肉质,但未成年的地龙的肉质还没有老到难以食用的程度,季羽一番加工后便成了一种美妙的口感。

入口时先是一股浓厚的土豆味,肉的味道还被紧紧的锁住,但用力一咀嚼,肉的汁水便喷涌而出,如同洪水决堤般侵占了全部味蕾,接着就是那狂野的美味。

“绝了,这肉要是再嫩点就完美了”

季羽沉浸在其中久久不能自拔。不过感叹过后该干正事还是要干的,光着一盘可不够他们四个吃的,更何况这分好了也就才6份而已,他又想到了另一道菜,今晚上桌绝对能有出人意料的效果。

季羽从戒指里又拿出了今天刚收到的大葱,“哒哒哒”斩香飞快的在放大版的大葱上切过,他这回要做的菜正是在寻常百姓家餐桌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道荤菜——炒鸡蛋。

不放葱花的炒鸡蛋吃起来味道太过单调,加了葱花炒出来的鸡蛋不光是味道上升了一个层次,色泽和香味上也随之被提升了一个层次,当然这是对于爱吃葱的人来说。对于不喜欢葱姜蒜等等有强烈味道的调味品的人来说,这等于是毁了一道菜,这就是所谓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

拿一道天朝名菜葱烧海参来说,这道鲁菜的经典菜式中海参香滑,葱段香浓,深受广大食客所青睐,不过有些人吃的是海参有些人则爱吃其中的葱段。

清朝隐士袁枚,本是乾隆年间的进士,正当官运亨通之时却突然辞职不敢了,那年才不过33岁,驱使他归隐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一点在我看来便是美食。他后来修了随园,和女徒弟、小妾们过上了花天酒地的幸福生活。

他所著的《随园食单》中载有:“海参无为之物,沙多气腥,最难讨好,然天性浓重,断不可以清汤煨也。”,这句话说白了就是袁枚不喜欢海参自带的那股大海的味道,所以觉得海参不适合做得味道太清淡。

上世纪燕京丰泽园一代厨王王先生也这么认为,所以在烹饪海参时做出了创新,以浓香、浓汁、浓味入其里,表其味,于是乎就有了如今的葱烧海参,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回到正题,季羽可从没有因为强烈或怪异的味道而拒绝任何一道美食,而且他还算是比较热衷重口味的,因此每次特意和王胖子去吃的时候多半盘的葱都进了季羽的肚子,而海参则是寥寥无几。

季羽打了一颗鸵鸟蛋大小的禽类异兽的蛋,放在盆里飞快地搅动了起来,蛋黄蛋白早已融为一体,浑然天成,但这还不够,众所周知这鸡蛋打得越久味道越好。

在切大葱时季羽便察觉到了不对,这葱味道太冲了,油锅刚热转成小火,葱一下锅味道很快便爆发了出来,他刚才因为做龙肉的时候怕把葱煸老了所以很快就下了龙肉,这次却不是,所以现在的季羽被呛得眼泪直流。

“我擦,这什么鬼东西啊,咳,啊噗”

季羽被呛得苦不堪言,不过还是坚持做了下去,换中火把打好的蛋液滑进了油锅,“呲啦呲啦”得响个不停,片刻后单面成型,季羽便关了火翻面利用锅的余温继续烹饪。这是个小技巧,这样一来省电,二来做出来的鸡蛋嫩滑可口。

金黄色的蛋饼上夹杂着点点翠绿,浓郁的葱香混着蛋香弥漫整个厨房,隐隐得还压了土豆炖龙肉一头,季羽尝了一口,异界的食材再一次的出乎了他的意料。

“卧槽,好香”

的确是香,而不是呛,这异界的大葱爆出香来确实呛的不得了,但吃起来却美味爽口,馥郁而不辛辣。这也算是异界里植物的自保手段吧,可不是每只食草异兽都像季羽似的就着大蒜吃大葱都觉得香······

季羽对自己的作品很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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