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阳光透过窗子,照在了叶翔身上。
叶翔往旁边翻了个身,缓缓睁开双眼,发现唐牧谣已经不在床上,不过佳人遗留的芬芳犹存。他一脸享受的吸了口气,随即感慨道:“好香啊!”
声落,叶翔伸了个懒腰,然后起身坐在床上。他朝房间扫视了一眼,并没有看到唐牧谣的身影,不由在心里疑问了声:牧谣人呢?
刚念牧谣,牧谣便到。这时,房门开启,唐牧谣提着两个鼓鼓的袋子走了进来。
“你醒了。”唐牧谣很自然的道了一声。
叶翔听后,身心一阵愉悦,他感觉唐牧谣说话的语气,就像老夫老妻打招呼一样,听起来虽然普普通通,但蕴含着最真挚的情感。
“你到哪里去了?”叶翔随意问了声,语气和唐牧谣差不多。就好像丈夫看到妻子回家,即使知道妻子是出去打麻将了或者做美容,但还是会习惯性的问一下。
唐牧谣走到床前,将手中的两个提袋前递道:“给你买了一些东西。”
叶翔伸手接过,朝里面看了眼,发现一个提袋里装着一双鞋,另一个提袋里装着一套衣服。
“你买这些干什么?”叶翔疑惑道。
唐牧谣回答道:“你昨晚出了不少汗,而且袜子都破洞了,是时候洗个澡了。我见你两手空空的跑来深圳,又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所以就帮你买咯。”
唐牧谣是个天生爱干净的女生,昨晚叶翔一身臭汗,脱了鞋子就跑到她床上睡觉,其实,算得上一种很邋遢的行为。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唐牧谣心里并不介意,相反,她昨晚睡得很香。
“你去洗个澡吧,我先出去了。”唐牧谣道了一声,便转身走向了房门。
叶翔坐在床上,静静看着那抹倩影,心里不禁有些小感动。这个感动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唐牧谣给自己买了衣服;另一方面是一个细节问题,就是唐牧谣给自己买的是衬衫、休闲裤和帆布鞋,这几样东西,叶翔经常穿在身上,他觉得这样穿很清爽,算是一种个人爱好吧。
女人都希望有生之年能够找到一个了解自己的男人,爱自己宠自己。其实,男人何尝没有类似的想法?当饿了的时候,有个女人,能给自己做一桌可口的饭菜,并且全是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当累了时,她会给自己泡一杯热茶,水温刚刚好;当觉得无聊时,她能够陪自己看足球打游戏,并且身心投入,尝试着体会那些东西的乐趣,了解它们的乐趣……
‘牧谣,是一个懂我的女人。’叶翔在心中,这么对自己说了一句。
唐牧谣离开后,叶翔便起床走向了浴室。浴室里面,洗脸的毛巾、新买的牙刷和刷牙的杯子都准备妥当,看到后,叶翔禁不住一声感叹:“贤妻啊!”
平日里,叶翔洗脸漱口一分钟之内就能搞定,但今天,他花了足足十分钟。就拿洗脸来说吧,那条毛巾唐牧谣用手拿过,所以上面余留着淡淡的香气,叶翔拿着它一边擦脸一边闻佳人余香,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过了。
此时,叶翔走到浴缸前,打开水龙头,将水放出。随后,他坐在一旁,脱起了身上的衣物。
脱袜子时,叶翔发现袜子上面破了一个大洞,两个脚趾头都露了出来,大概是因为昨晚他跑了不少路,鞋都磨破了,袜子破洞正常。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叶翔突然想到刚才唐牧谣还在时,对自己说过一句话,她说:你昨晚出了不少汗,而且袜子都破洞了,是时候洗个澡了。
叶翔记得昨天夜里自己是盖着被子睡的,并且把身体掩得严严实实,牧谣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袜子破洞了?难道……在我睡着后,她曾掀过我的被子?
想到这,叶翔第一时间举起袜子闻了闻,还好不是很臭。如果臭的话,唐牧谣掀被子的那一刻,自己可就糗大了。
叶翔的这场澡洗得十分畅快,大概花了半个钟头,期间,他哼了十三首儿歌。
穿衣服时,叶翔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没有短裤换。
叶翔是个生活习惯懒散的人,比如冬天,他从不穿内裤,主要是因为懒得洗。但夏天,他还是会穿的,毕竟夏天穿的少,外面就那么一条裤子,里面不穿一条的话,当小弟弟不听话抬头时,那就尴尬了。
这时,叶翔打开手提袋,准备看一下唐牧谣给自己买的休闲裤有多厚,看在不穿内裤情况下,它的厚度能不能有效抵御某个地方的凸起。
然而,就在叶翔将那条休闲裤翻开时,他意外发现了一样东西,裤子里面竟然有一条男士底裤,黑色的,料子很好也很性感,总之,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所见过最拉风的一条三叉。
叶翔的嘴巴,不由张成了一个“O”型,此时他的心境很复杂,茫然并欢喜着,总之,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份事实。唐牧谣什么身份?大明星!音乐界的女神!星光闪耀全球,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个女人,拥有如此傲人的资本,这么尊贵崇高的身份,其实,她能给自己买来外衣外裤,叶翔已经觉得很震惊很受宠若惊了,但没想到她还……
音乐女神给一个男人买内裤。这个消息如果传出去了,不知道要劲爆多少年,叶翔忽然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拉风的男人,也是最幸福的男人。
穿好衣服后,叶翔便走出了浴室,就在这时,房间的门开了,唐牧谣正好忙完外面的事,回到这里。
两人看到彼此时,都不约而同的愣了一下。
“巧啊。”叶翔开口说道。
“是很巧,你刚洗完澡?”唐牧谣问道。
叶翔点了下头,道:“你刚从外边进来?”
“废话。”唐牧谣没好气说了一声。
声落,一阵微风拂进屋子,两人同时嘴角上扬,莫名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