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一场打架,我多少也算是看明白了,想要混得好,只能在某些时刻,把命豁出去,也就是搏命。
如果没有搏命的心思,我根本没办法成为所谓的人物,只能像蝼蚁一样苟活。
这是两难的选择,其实就是现在,我都不确定,是搏命还是苟活,不到某个关键时刻,是很难做出决定的。
好好的,谁想搏命啊?
所以我也想远离这种生活。
而要远离,只有一个办法——赚钱!
赚到钱了,找个安静的小城市,好好生活,我想要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云姐是我重要的客户,为了能够讨好她,我追加了一句:“如果有人要伤害云姐您,我同样不会袖手。”
“哪怕把命豁出去,我定保您周全。”
我会不会把命豁出去保云姐周全?
鬼知道!
生死之间是拼命还是退缩,是勇敢还是怯懦,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没有事到临头,谁也说不好。
临节不苟!
这种人是很少的,是不是这种人,往往连自己也不知道,就算这次没有苟且,下一次会不会苟且,很可能也不知道。
当年汪精卫刺杀摄政王,何等的英气?
入狱之后更是写下了:“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这样的千古名句,不客气地说,近现代的五言绝句,无出其右。
哪又如何呢?后来还不是当了汉奸!
岁月如流,人心易变,我这么说,自然是哄云姐开心。
好话谁都喜欢听,云姐听到我愿意为了她拼命,神色缓和了许多,但是,并没有说要让我留下的话。
至此,我能做的都做了,便脱起了衣服。
呼啦一下,先把上衣给脱了,露出结实的肌肉,我一个泥腿子,不喜欢读书,平常没事的时候,除了在网上看美女,就是锻炼身体了,因此我的身体还是可以的。
脱了上衣就要脱裤子,云姐挡住了眼睛,娇嗔起来:“你干嘛?疯了吗?”
云姐的手指白嫩修长,我能感觉,她虽然捂着眼睛,却透过指缝看了过来,我出手快速,一下把裤子拉到了脚踝,方才挠挠头,不解道:
“嗯?云姐,不是您让我脱的吗?”
跑步,加上在工地上一年,我的小腿很粗,大腿更粗,肌肉丰隆,说是雄姿英发也不过分。
“马上穿上!”
几乎是叫了出来,云姐的脸蛋红红的,竟然说不出的可爱,“好恶心啊!你怎么敢在我跟前做这种事情?”
我很听话地穿好衣服,云姐气得也无法办公了,放下笔记本,站了起来,掐着腰,怒斥道:“你是笨蛋吗?”
这个问题我倒是能回答,因为我真的测过智商。
在妖都这里,智商低于100,就算是笨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