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而入的丽人,青丝如瀑,秀眉如山,酡妍芳颜,仪容万千。
恰似睡莲新出水,天然去雕饰;温润处子凝珠玉,翠微吐香婵。
春水为韵,秋露为神;如花映月,若水含烟。
妙笔勾勒灵韵,如风摆柳;美人不须浓墨,淡描纤纤。
她没有奚诗那惊美绝世的容颜,也没有瑞琪儿那让人喷血的三围,但这并不重要。
170cm的身高,婀娜曲线,杨姿身姿,高腰长腿,端的是曼妙灵动无比,一袭黑色坎肩披在真丝纱裙上,颈脖处等外露的肌肤,晶莹若玉,欺霜赛雪。
此女一来,满室皆芳,薰庭之气,雍容若兰,那绰约气质、绝代风华竟是如此压人遮眼,甚而让人不敢直视!
滚滚而来的万方仪态、千姿百媚,十分容颜,一段冰清,刹那芳华,已让厉凌瞬间定格。
是而有哲人说,女人的优雅和气质是骨子里所具有的,不需要如花似玉的美貌,也不需要昂贵的时装,这一定说的是她!
“洛总……”厉凌恍然间回过神来,这女孩好生熟悉!对了,在电视上和新闻里看到过的……是那个硅谷女神童,而且,还是校友!
是的,一定是她!
洛青瞳,十四岁时就代表美国在中学生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上获得了金奖,十五岁就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十九岁毕业后,并没有接手家族产业,而是在硅谷自行创业。
不到两年,她创立的一家工业设计公司,已经发展到了数百个员工的规模,承接了摩拓罗拉、菲利普、通用汽车等多个世界巨头的巨额业务,年营业额超过了一亿美元。
在去年“全美年度top-50创业风云人物”评选中,年仅二十岁的她名列第八!
因为同是哥大的校友,所以厉凌记得她,却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她!
只是,电视上、报纸里,平面化的她并没有给厉凌留下如何深刻的印象,可直到亲眼见到她,厉凌才发现,真实的她,颜值也快爆表,气质如此动人!
她的美,和奚诗那精致五官、宛若仙子的毓秀之美不一样,她的美,是冷的,是蓝的,是飘逸的,是灵动的,是看不透的,是摸不着的,是落花人独立,是清露泣香红。
绕了半天,厉凌还是不知道她这是一种什么美,但是他知道,一分钟之内,自己真的被她给迷上了,这女人,很危险……
而且他还知道,姓洛的人果然不多,很可能就是一家人。
“青瞳,发生什么事了?”洛贞元立即走上去,关切地问道。
“爹地,你看我的包!”洛青瞳将手里一个黑黢黢、糊成一大团的东西递给洛贞元,然后迅速扫视了一圈现场中人。
最后,视线落在了厉凌身上——很简单,除了客席和观众席之人,这红木大桌周围的人,只有厉凌她不认识。
厉凌只觉身子一凛,浑身好似被利刃划割,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他相信,自己应该死了一千次一万遍了。
“我刚回来,把包往架子上一挂,正在换衣服呢,它竟然烧起来了!”洛青瞳面上犹有惊惧,“你们相信吗?我的包竟然无缘无故地烧起来了!
“幸亏我把它挂的早,不然,它还在我身上呢,我的衣服也会被烧的、很可能,连我也会被烧伤!
“我的天!这简直比外星人降临美国还要让人震惊,都可以评上世界十大不解之谜了!”
“包竟然自燃了?!”洛贞元看着这烧得已不成形的女士拎包,良久,望了望长衫老者燕千山。
现场之人,韩秃子、唐百万等一帮人顿时议论声大作,却都是摇头晃脑,说不出个什么名堂。
其时,洛贞一和燕千山都望向了厉凌,厉凌不由面上一烫。
且说洛贞元和燕千山目光一对视,他似乎也明白了过来,望了望厉凌,面上不由一丝苦笑。
不远处的秦绍楠似乎也明白了,微微一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