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策马冲锋时,持马槊,等于是给马槊带上极为可怕的势能,借着这股子惯性,同时搭配上骑士娴熟的马上功夫和使用技巧,足以化作最为刚猛的“刀锋”,切开眼前的一切阻挡。
骑兵对决时,它的作用非常之大,在对步兵时,它也依旧恐怖,就如同先前乾军军阵之中所射出的床弩弩箭一样,一旦这千骑开始冲锋,相当于一千支比床弩更为恐怖的利刃铺射了过来,一根马槊上足以挂上好几个串糖葫芦。
当然,这种一次冲锋之后,马槊就得暂时放弃,骑士得拔出近身的马刀继续厮杀。
“不管对面的乾将在耍什么花招,在做什么打算,有什么心思,都不用去管。
我镇北军铁蹄所踏之路,俱为尘土!”
李富胜这话说得很豪气。
是的,不管对面乾军将领在用什么计策,老子直接将你品字阵形中最为坚固的那一块给冲掉,让你的计策都见鬼去吧!
计策再多,再智珠在握,在绝对实力面前,都会显得极为苍白和可笑。
绝对实力是什么?
先前六千铁骑拦路,就能迫使对方将领在坐拥三万大军的局面下原地布阵不敢妄动。
李富胜伸手,自有一侧的亲兵亲自将一杆马槊举过来。
李富胜左手持槊,
他没问郑凡,因为他清楚,郑凡这种人才,不适合去在战场上出什么意外,至少,不适合去第一波冲阵。
他问的是梁程,他问道:
“可敢与我同去!”
梁程没有回答,而是主动策马向前,那股子傲气,宛若天生。
李富胜眼里冒出了精光,忍不住对郑凡道:
“郑守备,此人可否交予我?”
郑凡只是笑笑,没说话。
我倒是想给,但人家可不会跟你走。
李富胜也只是开开玩笑罢了,这种家将,一般不会改换门庭的,最为讲究的,就是“忠诚”二字。
在李富胜的示意下,一名亲兵将自己的马槊递给了梁程,梁程将其提起。
李富胜策马上前,来到了那千骑的前方。
看样子,他是打算亲自冲阵。
但没人敢去阻拦他,没人去说什么将军您身份贵重还要指挥大军不能轻易涉险云云。
这就是李富胜的风格,他喜欢杀戮,喜欢听敌人的惨叫,喜欢他们的鲜血溅洒在自己身上的温度。
哪怕如今已然是总兵官,但他依旧喜欢冲杀在第一线。
郑凡左看看右看看,
李富胜上前了,梁程也上前了,
旁边还有一名亲兵也在看着郑凡。
似乎只等郑凡示意,他就会将自己手中的马槊递给郑凡。
先前,三人的对话,周围亲兵也都听到了,虽不明但觉厉。
但郑凡在扫了他一眼后,就迅速地挪开了视线,开始眺望远方,在观察着远方的云。
你让郑守备骑着马顺势砍砍人,这没什么问题,八品武夫的实力外加这半年来磨砺出来的马术,足以实现。
但马槊这玩意儿,郑守备没玩儿过啊,也没练过。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是要去冲阵啊!
看着前方乾军密集得如同刺猬一般的阵形,
这要是一头扎进去,
人想没,真的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郑守备怕死,认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