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受教!”
“咱们祖祖辈辈在北边,已经打了一百年的仗了,弄得我们脑子里,除了打仗,其余的都不会了。
与诸位说句犯忌讳的话,我知道,你们中有人,会把今晚我所说的话传到侯爷那里去,但我郭富胜,还真不怕这个,这些话,就算是当着侯爷的面,我也敢说。
如果不想你们的下一代,再下一代,继续丢在荒漠上吃沙子,这脑子里,除了打仗杀敌的事儿,还得再试着装装其他的。
一时半会儿,装不下的话,那就接纳有这种脑子的人,这,一点都不丢人。”
说着,李富胜又忍不住感慨道:
“这个郑凡,无怪乎侯爷这般赏识他,起初,我还以为侯爷只是觉得这年轻人有趣又是我北人出身,所以起了爱才之心,现在看来,可不仅仅是这样。”
李富胜将自己身侧的一封厚厚的信封拿出来,丢到了下面,
他指了指信封,
道:
“前几日我曾问过郑凡一个问题,那就是靠杀戮,能否使得乾国人永远臣服,这是郑凡给出的答案。
我这人,也是个大老粗,但这信里把道理都说透了,能让我看得明白;
你们也看看吧,应该也能看得明白。
这个郑凡,有大才。”
………
靠自己手底下魔王“代考”和“代驾”,
获得“大才”夸赞的郑守备,
此时正在滁州城里闲逛。
滁郡,其实还不算是乾国的腹地,但既然在三边后头,其城内建筑上,已然很具备乾国风情特色了。
燕国的建筑,讲究一个大气,那么乾国的建筑,则多出了一抹婉约和精致。
没错,郑守备大晚上的,把一摊子事儿都交给了手底下魔王在做,自己一个人,则化身成一个“现代游客”,带着一百个翠柳堡甲士,保护着自己开始了“古城参观。”
后世国内有名的古城其实有好多个,但无一例外,商业化气息都极为严重,看来看去,其实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甚至几家古城的纪念品大概率都出自义乌。
也是仗着“穿越者”的便宜,才能看见这原汁原味的风情。
为何要带这么多手下?
原因很简单,虽说镇北军已经控制了整座滁州城,滁州城内,也翻不出什么大浪花了。
但这是一个个人武力超过常理的世界,保不准城内可能就藏着什么乾国的哪个高手,也不怕死,更不怕连累人,就想着在晚上搞点事情。
郑凡可不想自己的名字成为这个世界后世传记里的反面配角,被某个义士或者大侠忽然杀出,大喊一声:
“燕狗,纳命来!”
然后,
斩自己首级而去。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郑凡觉得自己其实是不怕死的,但出于对自己手底下这七个魔王安全和人生的考虑,自己还是小心一点儿吧。
瞎子办完事儿后,也出来了,俩阴比都带着相同的一抹矫情,
干脆就一起搭伴儿,开始欣赏和品评乾国的建筑艺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