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墨云来说,情人节那天的时光,是他贫瘠人生里,能够回忆起来的为数不多的幸福瞬间之一。
那天他们钓完鱼后,差不多天都快黑了。因为别墅建在富人区,所以来来往往也没几个人。
原时就干脆牵起了陈墨云的手,冲他神神秘秘的一笑:“我带你去个地方。”
穿过池塘,就看见了一座小山。
小山算不上高,爬到顶,陈墨云也只是有些微微的喘。
而一直走在他前面的原时,面不改色的回头看他,一直紧紧握住他的手。
原时手心里的温度越来越高。
让陈墨云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
原时的侧脸被包裹在瑰丽的夕阳光线之中,而夕阳隐没于群岚,成为了一团火红色的云朵。
这幅风景美得如同印象派的油画。
陈墨云有些微微的失神。
原时勾唇一笑,耳朵上的钻石闪闪发光。他精致的脸部线条被勾勒得清晰若刻。仿佛希腊美少年一样好看。
原时伸手将他揽进怀里,坐在草地上望着远方快要烧起来的那片火红,一脸向往的说:“阿墨,我们俩如果到了七老八十了。就算是拄着拐杖,也要一起来看夕阳好不好?”
陈墨云没有说话。
原时轻笑了一声:“我是不是太贪心了,现在能够跟你一起看夕阳,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他低下头,凝视着陈墨云的眼睛,“和你在一起,一瞬间都漫长的好像一生。”说完,在他额头轻轻印下一个吻。
听到这句话,陈墨云轻轻一颤。
由肌肤上传来的温度,抵达到心脏的某个地方。
这是被人爱着的感觉。
是他渴望已久的感觉。
孤独惯了的人,一旦尝到被爱的滋味,是会像吸毒一样上瘾的。
所以他真的好舍不得抽出那只,被原时紧紧攥着的手。
所以当原时的眼睛凝视他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一整个璀璨的星空。就如同他头顶的那片,繁星点点,漂浮在空中。
如同迷离的梦境。
原时在山顶上抱着他亲了又亲,感觉到陈墨云已不再那么抗拒他,身体也由不适应而变得顺从。
当俩人大手牵小手再回到别墅的时候,天都黑了。
陈墨云主动的向客房走去,可是还没走出两步,便被原时一把给抓住了手腕。
他轻轻一拉就把陈墨云带进了自己怀里,声音温柔如同*药:“阿墨,你觉得你能逃得了吗?”
原时声音低哑,粗砺,带着一种野性的诱惑。他的声音就像是一根羽毛,轻轻的在陈墨云的耳边拂动,让陈墨云觉得痒,却又搔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