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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平壤一夜四(第2页)

麦子仲这心神一分,手底下自然出现破绽。在战场上,这心思可不能乱分……否则就会丢掉性命。一名扈从眼见一杆长枪刺向了麦子仲,而麦子仲却恍若未觉,不由得心中大急。他纵身冲过去,挡在了麦子仲身前。长枪穿透了他的身子,扈从发出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麦福!”

“少爷,休要管我,快点走!”

扈从大吼一声,一刀劈断了长枪,将那高句丽士兵砍翻在地。

但旋即,四五杆长枪,瞬间又穿透了他的身子……

麦子仲不敢再有半点懈怠,一路劈砍,只杀得平壤长街,血流成河。可是他冲的越猛,身后的扈从就越少。等杀到城门楼下的时候,身后只剩下二三十人,而且大半都身上有伤,难以再战。

难不成,老子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吗?

麦子仲眼看着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向他涌来,心中不由得苦涩万分。

狗娘养的郑言庆,真是他娘的运气好……原以为这次他要倒霉了!可没想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也不知道,若我真的死了,翠云是否愿意为我流一滴眼泪呢?

一想起裴翠云,麦子仲的心,更乱了……

“高句丽的孙子们,休要挡了爷爷的路,爷爷不高兴!”

就在麦子仲已准备放弃抵抗,横刀自刎的一刹那,从城外突然传来一声如雷巨吼。紧跟着,喊杀声四起,一声声惨叫,响彻云霄。一支人马劈波斩浪般,在乱军中杀出一条血路。

为首两员步下将,一个手持双斧,一个双手握着一柄陌刀。

如同两头下山猛虎,双斧翻飞,陌刀挥舞,所过之处就看血流成河,残尸遍地。在他二人后面,是两名马上将。一个手持双刀,左劈右砍,凶猛如龙。另一个则手握强弓,在马背上弯弓搭箭,箭似流星,不断的射杀靠近来的高句丽士卒。这两人身后,还有七八十命重甲骑士,马槊横刀,如狼似虎。

高句丽人疯狂的冲上去,想要阻挡住他们的去路。

然则距离远的,被射杀倒地,靠的近的,被一黑一白两员步下将,一刀双斧,凶狠斩杀。

麦子仲不由得一怔!

“郑言庆……”

他惊呼一声。

杀进来的这些人中,麦子仲竟然认识两个。一个是郑言庆,一个就是沈光。本已疲乏的身子,好像突然有了力气。

麦子仲大声呼喊道:“儿郎们,援军已至,援军已至!”

四年来,他无数次想过和郑言庆再见的场景。甚至在今天傍晚,他还在想着,自己高高在上的模样。

到时候是还他一个割喉礼,亦或者是大拇指朝下呢?

但麦子仲肯定没有想到,他会是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和郑言庆相遇。

言庆这一路杀过来,早已血染征袍。他也记不清楚,重槊之下,究竟有几人丧命。到后来,雄阔海和阚棱的坐骑战死,这两个人干脆步战开路。殊不知,他二人本就是步下将,这步行开路,战斗力甚至远远超过了乘坐战马。言庆见这二人杀得爽快,干脆把重槊挂在得胜钩上,挽弓搭箭,射杀贼兵。他带了六壶箭,一壶几近百支利矢。等杀到城门口的时候,就耗去了三壶利矢。

沈光就跟在他身边,从雄阔海两人手中漏过来到小鱼小虾米,被他尽数斩杀。

这四个人,虽从未有过练习。可合作起来,却是天衣无缝。不过,当郑言庆看见麦子仲的时候,第一眼硬是没能认出来。

“尔为何人,通名报姓。”

麦子仲听罢这一句话,很伤心。

“老子是麦子仲……他娘的郑言庆,快来救我!”

让人救,还这么嚣张?

郑言庆连珠三箭,将两名靠在麦子仲身边的高句丽人射倒在血泊中。麦子仲也趁着高句丽人片刻的慌乱,一鼓作气,率领残部与郑言庆汇合。

“该死的,你怎么现在才来?”

郑言庆一箭射杀一名贼兵,反问道:“我的任务是押送辎重,就不应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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