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婚前唯一的差别是,徐微雨:“老婆啊给我做饭啊,合法要求啊!”
“亲爱的给我买件衣服吧,都没靓衣穿了,合法要求!”
“女人,今晚看电影吧,合法要求哟。”
“清溪啊,给我唱首情歌呗,合法要求合法要求!”
我多次克制住了想把他非法处理掉的心情……
“你能不能消停会儿?”
“不能,我这一系列要求都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保护的。”
我冷冷一笑,“《婚姻法》才没那么无聊,还管你买衣服看电影的。”
他默默走开的时候,嘴里在说:“《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家庭冷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我哭笑不得。
跟徐微雨玩游戏,我玩的是萝莉号,让他带,他收了我当徒弟,玩了两个月,他说要跟我解除师徒关系。
萝莉:我能问一下原因吗?
青年:不想被冠上乱伦的名号。
萝莉:……
解除师徒关系之后,最终婚礼也没结成。因为系统又提示,萝莉的角色不允许结婚。
微雨差点一口血就出来了!
出门,开车在路上,看到一辆犀利的跑车,我就好奇多看了两眼,副驾驶座上的人就严肃说:“看这车牌号,跟你说,我们市有一伙吃喝嫖赌的没用的脑残的只会惹事的放高利贷的富二代渣渣,车牌是一系列的,里面都有777,你说这一串子人傻不?咳,重点是,你别给我多看了,要看就看我,正义和英俊的化身!”
这家伙一棒子解决了一串人,最后还不忘高度颂扬下自己。
跟徐微雨逛街,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因为两人品位不同,经常会因一件衣服或一双鞋子而争论。微雨:“我穿这衣服好看吗?”我:“像痞子。”花布衬衫真心不是谁都能穿的呀,大哥。
微雨:“这裙子好看,亲,你去试试看。”我:“除非我死。”
我:“你去穿穿那件黑西装看?”微雨:“像出殡。”
于是,我很少跟他一起逛街买东西,我朋友对此表示,“你们俩竟然能互看对眼,也算奇迹了。”我也深深觉得是。
工作中跟徐微雨聊QQ,打太快打成了:做吗?
微雨:大白天?!附带一张扭捏表情。
我:刚打错了,是在吗?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回来:死了!附带一张倒地吐血的表情。
我:问你,朋友的孩子满月我们送什么?
微雨: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