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说说笑笑,几个人再加一驴一马作伴,倒也不枯燥,眼见得日落星沉,几番变幻,已是将将到了衮州桐县豁子岭。
早先胡麻前往安州,路途遥远,走了一个月,但没想到,来这血食矿,因着道路崎岖,跋山涉水,翻脊越岭,竟也足足走了七八天。
到了这会子,他们早已深入了衮州地界,周围多是无名的野山,山林深沉,处处可见怪石嶙峋。
也难怪徐香主能力排众议,把这血食矿的好差事派给自己这么个只做了两年掌柜的新人啊。
光是看这地方,便知道不是好相与的,所以其他的掌柜,也也未必有那么多要过来抢的心思,他算顺手推舟了。
不过胡麻倒不介意,离远点也好,反正这里只要有足够的血食就行了。
“终于到地方了……”
拿出地图辩认了一下周围的山势,老算盘捶了捶自己的老腰:“按这图说的,过了这条山脊,应该就到了那处矿,小家伙们都警醒起来吧,咱们是过去抢食的,人家不一定有脸给咱!”
周大同横巴巴的,道:“怎么地,他们还敢动手?”
“看守血食矿的,多是有家有业,倒也不敢做事太绝,毕竟他们溜了,也怕咱会里找他们家人说理不是?”
老算盘道:“但世间大仇莫过于夺人饭碗,咱们就是过来夺人饭碗的,所以也别想着人家能好声好气的说话,就算不敢明着杀人,那各种小心眼也肯定少不了的。”
“总而言之,咱能顺手把这血食矿接过来就好,发财的机会多着呢,也不差这一会。”
“……”
“明白着呢!”
胡麻听出了老算盘这是在故意提醒,便笑了笑,道:“他们若是好好说话,咱们自然也不会无礼。”
“但如果真到了要动手的局面,那少不得也得见见血。”
“……”
这话却已说的露骨了些,老算盘是怕他们年轻,一时气盛,与对方争了争执,胡麻却是需要提醒周大同他们,别真以为是过来踏青的。
可以不与对方撕破脸,但这撕破脸的准备,那是一定提前做好的。
继续向前,却是愈发深入了山中,远远的看去,前后都已层峦叠嶂,只知身在山中,却不知在山中何处了,只能按了地图,沿着脚下那几乎辩认不清楚的山路,一点点摸索着向前走去。
这血食矿每年都要往外运送血食,道路自是有的,但是这里林子仿佛有种不正常的茂盛,路边生满了杂草,脚下的路也似有若无,透着股子深林的邪性。
渐渐的,他们都不知道是不是还走在原来的山道了,只是不停的挥刀劈斩拦路的藤蔓,以免绊了驴蹄子或是车轮。
这赶路自是辛苦,再加知道那血食矿近了,说笑声也少了,气氛稍显沉闷。
照理说只是翻过一个山脊便到,但他们在这林子里,从晌午时分,一路快走到了天昏,遍目所及,却仍是一片的参天古木,脚下的山路,却是根本已经看不清楚了。
“难道……”
胡麻都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瞅了一眼老算盘,见他也正拿起了地图,翻过来调过去的看。
正迟疑间,却是忽听得道边,响起了“汪”的一声叫。
突如其来,倒把众人吓了一跳,忙向旁边看去,竟是一条大黄狗,它躲在了树后,伸出了半只脑袋,眼睛暗红,森然的看着众人,只叫了这一声,便悄悄的退回林子里面去了。
众人齐齐的站住,倒觉得气氛悚然,看着那黄狗消失的方向,一时心头都有些说不出来的古怪感觉。
“这……”
良久,周大同太带头尴尬的笑:“谁家养的狗,倒是把人吓了一跳……”
“荒山野岭,哪来的狗?”
旁边的周梁沉闷闷的跟着开了口:“我看倒要小心些。”
周大同毫不犹豫的跟他抬杠:“不过就是条野狗而已,荒山野岭的跑出条狗来有什么好奇怪?”
周梁道:“有人家的地方才叫狗,到了山里的野狗,那叫狼。”
周大同倒一下子被噎着了,看看胡麻与老算盘,却见那两个人都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向前行去,刚进山时还说说笑笑的众人,似乎气氛更加的沉默了。
早先看着越过一条山脊,便能到了地方,但如今感觉已经走了数个时辰,周围却还是一般的深林巨木,幽幽雾气,从林间飘了出来,暮色也更深了,只有车轱辘碾过了地藤蔓的枯燥声响。
大羊寨子里的一行少年,本就是在林子里长大的,但如今也感觉心头有种莫名的沉闷,总是下意识向林子深处看去,但又看不见什么。
“大同哥你别害怕,老是往林子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