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是枯萎杂草与各种骸骨的荒地上,一个衣衫褴褛的旅行者孤身一人行走着,纵横连绵的黑色丘陵在他身后的远方若隐若离。眼前明明是一块辽阔的平原,却极其荒芜:干裂的褐色土地上没有任何的农作物,偶尔可见几处荒废屋舍那残留的些许断壁。
凛冽的寒风卷起了地上尘埃,让旅游者不禁裹了裹身上陈旧无比的斗篷。他将大半张脸都隐藏在帽兜之下,旁人望去,只能见到阴影中那有些凌乱的络腮胡。与刻意遮挡的容貌相比,用破烂布条仅仅包裹着的巨大双手剑却张扬无比的背在他健壮的后背上,朴素的灰色剑柄像是一只高度警惕着的猛蛇一般静静地立于右肩头上。
枯死的禅柳树上,一只黑色的乌鸦正诡异地尖叫着立于枝头,它忽闪着黑邃的眼球,死死地盯着那刚刚被开膛破肚的半人马尸体。一只蜥蜴人正在树下升着火堆,另一只则是在切割着半人马有些瘦弱的后腿。旅行者毫不避讳地进入了它们的视线,令得两个蜥蜴族人抡起了满是缺槽的战斧,虎视眈眈地瞪着这个魁梧的人类。
旅行者停下了脚步,面部依旧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只是右手已经牢牢地抓住了肩膀上的剑柄。蜥蜴人踌躇了片刻,沙沙地互语了几声,便有些不甘地退让了几步。出乎意料的,人类似乎对它们的食物并不感兴趣,撇下了两个蜥蜴人,继续行走在自己的旅程上。
和众多在蛮族之地上的人类一样,罗叔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落魄的战士,隐藏身份和背景的同时,必须还要彰显出自己的武力。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蛮荒地域,孤身一人是极其危险的,丝毫不会战斗的人在这里就会像那匹半人马一样,沦为不知道哪个种族口中的食物。
离开山洞已经3天了,留下一个精灵族女子,还有一个刚刚苏醒的病态青年,着实让他不放心。为了节约脚程,他没有选择绕道避开蜥蜴人,好在自己强壮的体魄,巨大的武器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才避免了冲突。望了望已经渐渐变暗的天色,罗叔再次裹紧了斗篷,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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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天,里昂的体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全副武装急速奔跑过后,虽然呼吸有些粗急,但面目之中却不见一丝的倦意。他回到山洞中,卸下了盔甲武器,抓起水杯将清水一饮而尽,豪放地一抹嘴角,对着正在熬制肉汤的羽翼问道:“罗叔什么时候回来?”
“往返大概10日左右!”羽翼长长的秀发扎成了马尾辫盘于脑后,她用勺子轻杳了一些肉汤,粉嫩的双唇微微的抿吸了一口,稍事品味之后点头说道:“嗯,可以吃了!”
里昂一屁股坐到火堆旁,痴痴地望着逐渐被肉汤填满的铁腕,魂不守舍地自语着:“10天才过去了3天,我已经完全适应了寒冷的天气和盔甲的重量,剩下的7天该怎么办,真是的,罗叔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离开!”嘴巴上虽在埋怨,可当肉汤的香味直逼入鼻时,他还是毫无抵抗力地端起饭碗狼吞虎咽起来。
羽翼修长的精灵之眼瞄了一眼里昂,停下了装填肉汤的勺子,平静地说:“这是我们和同伴们的约定,当你苏醒后,就要在指定的地点做下特殊的记号。他们每隔4个月的月中都会去那里查看,一旦看见记号,就会回到山洞和我们汇合。今天是大陆历999年12月10日,正好赶上约定的时间,如果错过这次,我们就要多等4个月了!”
“原来这样!”里昂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边喝着肉汤边在脑中勾画着同伴们的大致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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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哥,萨里昂老大这次会醒吗?”瘦小个刚说完,就瞬间被人捂住了嘴巴。
大汉一只手狠狠地按在了同伴的脸上,一边警惕地四周张望着。这间名为“黑色凋零”的吵闹酒馆里,有着形形色色、各种种族的冒险者。这里地处蛮族之地的东部,紧邻帝国阵线的领地,是这片无秩序的土地上少有的能安然无事的情报中转站。
在确认了没有异样之后,大汉带着怒意训斥道:“笨蛋,不要提那个字眼。我可以继续叫大头,你也可以继续叫小白,但他的名字必须避讳。”收回了手掌,大头拿起了一张黑市上的赏金单,压低了嗓门,“自己看,他现在的赏金是多少!”
小白接过了赏金单,定眼瞧去,黄褐色的羊皮纸上,第一行就真真切切地写着:原曼迪斯公国四皇子,萨里昂,赏额100宝石币!“哇!又涨价了,100宝石币,相当于10万金币了,真是天价啊,够武装一只军队的费用了!”
大头白了一眼小白,没好气道:“所以下次说话一定要注意!再犯错小心我打爆你的脑袋。快把赏金单收好!”说罢大汉拿起酒杯咕咚咕咚地喝起了麦芽酒。
小白歉意地提了提肩膀,将羊皮纸小心的卷了起来,放入了随身携带的亚麻肩跨包里。打开包裹,里面有着大大小小不少的羊皮纸,是他俩4个月以来收集的各种各样的情报。
出身于市井的大头和小白,潜伏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可谓是游刃有余。在丘陵地带和大家分手后一直以冒险者的身份漂泊在蛮族之地的各种情报中转站中。他们每4个月会更新一次情报,目的就在于想第一时间将最新的最全面的消息传达给同伴们。
然而当两位冒险者毫无察觉之下,他们身后角落里,一个隐藏在灰暗光线中的人,嘴角露出了一丝不为人知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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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已经降临,贝克拉着马车在村落的边角上等待着。一身布满补丁的棕色棉袄包裹着他配胖的身躯,脚上穿戴着破孔的棉鞋,嫣然一副农夫的打扮。即便如此,身旁的双手剑依然被擦拭的铮亮。他曾经名叫贝克斯,和里昂一样,梅城之战中过于抢眼,现在也只能运用化名了。
这个村落是地精族看守的领地,天生爱财的种族特性,使它们不顾蛮族之地的凶险,毅然在此处建立了一个村庄式的贸易中心。火把照耀下,随处可见全副武装的地精巡逻队,它们时刻准备着平息各种各样的冲突。虽然这种做法有着极大的风险性,但从那熙熙攘攘的人群,证明了无论多么混乱的地方都会存在着供与求的关系,在付出了高额的税金之后,很多种族的商人和雇佣兵都进入这个名叫“顾虑投资”的村落进行交易。
贝壳用恶狠狠的表情回应着一个熊族大汉的挑衅,目送着这个大块头离去之后,他将目光转移到不远处的同伴身上。摩根的穿着要比贝壳好上一些,棉袄上没有千疮百孔的补丁,而且还套上了一个很多口袋的毛皮马甲。他面色不快地和一个只有半人高的大胡子矮人告别,提着一个小袋子骂骂咧咧地走向了马车。
“吝啬鬼,交易这么多次了,还是那么小气!”
贝克将双手剑还有一些行李一股脑地丢到了马车上,一边摆弄着一边微笑着说道:“行啦!你低价收购投石侏儒的铁矿,再高价卖给矮人。这种投机取巧地赚钱方式,也只有你钱罐摩根做的出来,就别嫌少啦!”
摩根掂了掂钱袋,无奈地深出了一口气,“在蛮族之地倒弄了2年多了,才赚了几千金币币,这些钱是远远不够的!”他面色有些忧虑地抬起了头,望了望完全拉下序幕的黑夜,继续开口:“今晚要在这里过夜了,明天再前往集结地!”
惆怅的表情同样出现在贝克的脸上,他继续收拾着行李,有些失落地说道:“又过了4个月,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见到那特殊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