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无名推金山倒玉柱拜在地上,贾凌云连忙将其扶起。
“不必多礼!!”
贾凌云近距离打量胡无名。
此人穿着寒酸,手上布满了老茧,面容憨厚,颇为儒雅。
胡无名冲着贾凌云拱手。
“多谢圣人!!”
胡无名给人的感觉。。。根本不像是一位羌胡大王的儿子,倒像是哪位穷人的儿子。
贾凌云凑近胡无戴询问道。
“左庭王,这孩子。。啥时候捡的?”
“啊??圣人。。。圣人何处。。。此言。。。这孩子是老夫亲生的。。。。难不成。。。难不成圣人还能。。。看出他。。他是野种?”
胡无戴情绪明显激动起来。
原本说话便有气无力,现在更是需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艰难的吐出每一个字。
就连胡无名都莫名紧张起来,合着叫了四十年的爹,可能还不是亲爹。
“哎!别误会,我就是看胡无名穿着这么。。。这么简朴,所以才问一下!!”
贾凌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这才想到用简朴二字来表达自己的描述。
“噢~~~”
胡无戴闻听此言,悬着的心得以放下,挥手招来胡无名。
“你自己跟圣人说说,为什么要这副打扮。”
胡无名表情谦卑,拱手对贾凌云说道。
“圣人容禀,羌胡不强大,我不敢富贵已身,所以愿意与千万吃苦受难的羌胡百姓一样吃穿!”
胡无戴似乎很满意胡无名的行为,骄傲地对贾凌云说道。
“圣人有所不知,这孩子没苦硬吃,每天吃野菜草根,从不碰山珍海味,每天睡草席硬板,从不睡软榻卧床,每天穿寒酸衣衫,从不穿绫罗绸缎,就是想以此来警惕自己,时时不忘羌胡之耻!”
胡无戴说的洋洋得意,但贾凌云却听的触目惊心。
从胡无名身上他看到了前世一位诸侯的影子。
那个人叫勾践。
古来历史几乎都在称赞勾践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最终三千越甲可吞吴,一举获得胜利。
可贾凌云却觉得这是一种不值得歌颂的变态复仇心理。
相比于伍子胥率吴灭楚复仇,勾践为了复仇所做所为的腌臜事情更令人不耻。
特别是他在成功灭吴后杀功臣。
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点述其名,道尽帝王无情。
如今胡无名亦是如此,他就是前期的勾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