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欣然答应。一来我就爱打篮球,二来他只说是“东西”,不说是什么,这让我很好奇。
在球场等着的时候,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会打?”
“我看到你一个人晚上打来着,”他说:“你是看不上其他人的水平?”
“我只是享受包场的感觉。”我搪塞道。他笑了。
“来了。”顺着他的指示,我看到对面一帮人走了过来。
“几打几?”我突然问他。
“五打五。”
“哦。那你找的其他人还没来吧。”
“我就找了你。”
“什么?你不是说五打五吗?”
他居然面不改色,“五打五是他们定的,我找不到那么多人也没办法呀。”
“……所以你叫我来是干嘛,被虐?”
“怕什么,”他看了我一眼:“要不是一个人发不了球,我自己就上了。”
原来我不过是来给他发球的,亏他刚才说我球打得不错我就信了。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对方看我们只有两个人,再正常不过地开始嘲笑;我都想笑自己。他却依然一本正经的。不过第一个球就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因为我们人少,所以有球权。自然我发给他。他转过身运都没运,站在边线就投了。居然进了!我和对方都怔住了。
“1比0。”他说。对方显然紧张起来,四个人防他一个,一个人防我。我再次发球,他转身运球,随即直接从四个人当中穿过上篮得手,整个过程不到五秒。虽然对方防守有漏洞,全缩在一起,如果是我,变向绕到另一侧也是可以打进的。但是他不同,他每一步都贴在防守人的身边,生生从四个人之间的狭小缝隙钻了过去,像是故意在挑衅。上篮时头顶还有三只手,而他一个大风车,同时转身,背对着篮筐命中。我这时才知道他说一打五不是吹牛。
在他神乎其技的个人表演下,我们毫无疑问地败了。是的,因为他毕竟是个人,而且根本没法防守。我心里清楚,如果我和他是同一水平可能就不会输。但我又怎么会承认这一点,躺在地上大喘气的时候,直接骂他有病。他大笑起来。
“哎,你输了,答应我的能做到吗?”对方说。
“放心。”他看都没看,闭着眼在地上喘气。
对方走了。我问他是什么事,他说:“有个女孩儿,他以为我喜欢,所以跟我打赌,谁赢了归谁。”
“你不喜欢?”我问。
“压根没有。是他们误会了,那女孩儿倒是给我写过情书。”
“这你就不管啦!”
“我怎么管,她喜欢我那是她的事情,我干嘛要受影响呢?”
我对他的逻辑深表叹服,接着说:“既然你不喜欢,说清楚不就行了,还打什么?”
“那不是显得我怂了嘛!”他坐起来,“再说我们跟这儿打赌,人女孩儿知道都不知道,那傻缺赢了我又有什么用!”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我生命的某段时期和我成了朋友。现在成了过路人,而我回看当年的我们,依旧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