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之城宛如孤独的巨兽矗立在万里黄沙之中,一轮孤日映照出金黄的光辉。
楼台时隐时现于风尘之中,阵阵驼铃声传来远方的消息。
“楼老哥,你这一碗酒堪称价值千金啊!”
“哈哈,与君共饮千杯酒,人生难得几回醉!”
“说得好!”
且说李小天受大金王朝周惟然所托,平定叛乱外敌。他嫌弃大军行进缓慢,于是带上狗蛋独自一人提前来到边戍,用他的话说,狗不是低贱的物种,同样需要见识,否则以后没有眼力见,免不了又是一番恐吓。而噬金鼠则与大皇子一同前往大金王朝,以拯救落难少女。
“小友,你此次前来,想必不只是与我饮酒吧。”
“还是瞒不过楼老哥,我听闻有几个部落骚扰边戍。”
“说起此事,小友可真是害苦了我。”
“哦?这是何意?”
“自从你斩杀将军府众士兵,这边塞便再无安宁之日。”
“朝廷没有调兵遣将前来支援吗?”
“我们乃是修仙界之人,何必管他朝廷之事。”
“所以楼老哥是在帮忙抵御外敌?”
“若不是我在此镇守,这边塞恐怕早就沦陷咯。”
……
李小天饮罢酒,与楼远离辞别后,独自登上城墙,放眼望去,只见前方不远处,三方阵营宛如三座坚不可摧的堡垒,分别占据着三个关键位置,形成了一种三足鼎立的局面。
这三方阵营各自旗帜鲜明,军容严整。他们的士兵们身披重甲,手持锋利的武器,神情肃穆而坚毅。
将领们则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地盯着边塞之城。整个战场气氛紧张到了极点,仿佛只需要一个导火索,就能引发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
李小天心中暗自感叹,这样壮观的场景实在是难得一见。如今面对如此宏大的场面,他感到自己的内心也被点燃了一团火焰,充满了豪情万丈。
“哇,这么多人啊,估计得有五十万士兵呢!要是全都是小魔人就好啦,那可太香了!”
李小天向来都是孤身一人奋勇作战,总是二话不说地将敌方首领斩于马下,剩下的那些敌军兵士们也都被吓得纷纷四散逃窜。但关键问题是,他所攻占的城池其实规模并没有那么大。可没想到现在局势竟然发生了如此急剧的变化,大批的敌人就像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向他席卷而来,似乎一心想要夺取他的性命,非是胆怯,只是深感壮观。他不禁对三国里的诸葛亮过人的胆识和非凡的气魄深感敬佩。
“咻——”
一支羽箭如流星般划破空气,呼啸而来。
“小娃娃,难道边塞已经无人可用了吗?竟然派你这么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来送死?楼远离那老家伙呢?”
顺着声音望去,李小天看到战旗上绣着雄鹰的一方将领正在大声喊话。
“哦~原来你们一直没能攻破边塞城,只是害怕楼老哥一个人啊,瞧不起你!”李小天说完,竖起两个中指。他也不管对方有没有接受过这种“文明教育”,反正听到对方的骂声,料想他们应该是懂这个手势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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