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本身工艺也不复杂,众伙夫上手也快。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少人是第一次用锅,不能够像李翊一样精准控制火候。
大火烧得很旺,油在锅内沸腾。
很快便将绿油油的蝗虫,炒得金灿灿的。
众人的态度也产生了转变。
原本绿色的时候瞧着确实恶心,但现在变成了金黄色,尽意外地有些勾人食欲。
有馋嘴的,此时更是直接流下了哈喇子。
“呵呵,诸位莫急,马上便好。”
李翊一边翻炒,一边安抚众人躁动不安的情绪。
要知道同等质量下,这蝗虫的蛋白质含量可以比肩牛肉。
维生素含量更是秒杀龙虾螃蟹。
前世李翊尽管富可敌国,吃得也大多是什么“冰糖百合马蹄羹”、“奶汁鱼片”、“佛手金卷”啥的美味珍馐。
可若是心血来潮时,也总是会吩咐厨师给他做一道炒蝗虫来解解馋。
很快,蝗虫在油锅里已经完全入味。
李翊便提起锅,将之全部倒入一口大黑锅里。
“诸位,谁想先来试试?”
“……”
“……”
此言一出,众皆默然。
所谓枪头打出鸟。
或许确实有人愿意尝试尝试,但之前没有人吃过,谁都不敢做这第一只小白鼠。
尤其此前还传闻有人吃蝗虫害了病。
要不然鲁迅怎么会说:“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是勇士”呢。
“哈哈哈……”
见众人无动于衷,李翊反倒笑了。
“既然诸位不愿享受这美味,那就恕李某不恭。”
“先行享用了。”
话落,直接伸手抓起一把蝗虫放进嘴里。
嘎嘣脆,
肉质鲜美,入口弹牙。
旁边的侍从正想递筷子,瞧见李翊吃得这么香,也只好默默收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