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秋水嘟囔着小嘴道:“有那功夫,还不如多陪陪小宝呢。”
“呵,我看你就是懒病犯了。”
杨军还能不了解她?
她要说是这个家第二懒,没人敢称第一。
幸亏嫁给了杨军,要是嫁给普通的家庭,她还能过上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时还有人伺候的好日子?
要是普通人家摊上这么个媳妇,估计天天小炒,三天一大吵了,婆婆不把你叨叨死算你命大。
幸亏遇到杨军了,家里又不差钱,要不然依王玉英那算计的性子,早就撺掇他们俩离婚了。
家里才不养懒婆娘呢。
可是,这种婆娘好不好,杨军心里比谁都清楚。
他喜欢那种带着烟火气的仙女,也喜欢有情调的和高质量的生活。
人活在这世上的目的就是享受生活的,不是在世上受生活折磨当牛做马的。
伊秋水正是他心中理想的伴侣。
他喜欢她身上那种知性美,也喜欢她撒娇的那种调调,每当累了、乏了的时候,只要有她陪着,所有的劳累都一扫而空。
她就像能量数一样,没此都能从她身上得到能量,满血复活。
两人洗漱好后,就出门去了隔壁。
现在,整条胡同的房子都属于他们一家。
各家各户都不闭门,孩子们这家串串,那家玩玩,不用担心跑错家门被呵斥。
有的时候,杨军甚至想在胡同口设置一个大门,把各家各户连接起来。
可是他不能那么做。
毕竟他是干部,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老哥,你这比新郎官还年轻啊。”
杨军一进门,就拿孙大山开玩笑。
孙大山脸蛋红红的,一副局促的模样。
“我就说不该穿这身新衣服来吧,你非要穿。”
孙大山抱怨他老婆。
今天有杨军,他老婆胆子大了一些。
“孩子结婚,你不穿新衣服穿什么?把你在家种地的那一身穿来?”
“你就算不考虑孩子的脸面,也不能给杨兄弟丢人是不?”
孙大山闻言,尴尬的笑了。
杨军见状,哈哈大笑。
搂着孙大山的肩膀道:“老哥,你这儿媳妇咋样?”
“那没得说,长得真俊,都快撵上弟妹了。”
说完,冲着伊秋水笑了笑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伊秋水闻言,娇羞道:“本以为孙大哥老实巴结的,没想动嘴跟抹了蜜似的。”
“哎,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弟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了,没有之一,连画报里的那些女明星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