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淇大脑飞速运转几秒,仍有些不放心地问:“是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宋砚辞:“嗯。”
宋砚辞:“她女朋友昨晚出差了,觉得无聊,所以住我家。”
陈淇刚松了一口气,就又被宋砚辞轻描淡写丢出来的信息控住了一秒,很快反应过来问:“她是女同吗?”
宋砚辞“嗯”了一声。
陈淇回忆起林霜的样子,发现她周身确实散发着一种对男人无感的气质。
陈淇思考片刻,评价道:“那你们家的基因……可能有点儿危险了。”
陈淇其实到昨晚上都没想到今天究竟要去哪儿,直到他早上无意间刷到一条推文,说城南植物园的玛格丽特开得正好,就很有兴趣地将约会地点定在了这儿。
但陈淇住的小区靠近市中心,离城南的植物园还是有一定距离的,车程也有大半个小时。
陈淇想到距离那么远,大概又要消耗掉一笔不小的打车费用,发现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就开始在车里找二维码,想要赶在宋砚辞之前支付完这笔费用。
陈淇找半天没找到,觉得这个师傅大概刚出来接单还不久,有些没经验,只能问:“师傅,车费多少钱啊?我怎么没看见支付码呢?您不会只收现金吧?”
陈淇敏锐地感觉到师傅似乎又有点儿欲言又止地沉默几秒,最后到嘴边只憋出来一句干巴巴的:“不用了。”
陈淇叹了口气,觉得宋砚辞未免有点儿太要面子了,明明缺钱,在男朋友面前还非要装作一副大度的样子先将钱付了。
第67章学霸请再暧我一次(27)
眼下正值秋季,植物园里好看的不止有玛格丽特,各种季节性树木黄的黄,红的红,将道路和湖泊簇拥起来,层林尽染,像是儿童画本里描绘的那种最鲜妍的秋天。
秋风飒爽,吹到人脸上的时候极为舒服,陈淇和宋砚辞并肩走在铺满落叶的大道上。城南的植物园比不上市区附近那家的热门,原本几乎没人过来,最近做了点儿营销,才总算能看见几个人。
比起在热闹的人群里出汗,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陈淇觉得这样的氛围简直再好不过了,早知道还应该带块野餐布或者折叠椅,舒舒服服地在这里晒会儿太阳也是特别舒服的。
去往花卉区的路上,陈淇特意选了条僻静的,很少有人的石板路。一点儿一点儿向宋砚辞靠近了,自然地牵住了他的手。
宋砚辞的体温一般是有点儿凉的,今天陈淇牵起他的手,感觉到的却是手心温暖干燥的温度,烘得人的心脏连同着温热的体温变得暖乎乎的。
陈淇被明媚的阳光照着,唇角勾起来,看见树林后闪耀着的星星点点的蓝色,发现前方有一个湖泊。
走出树林间的石板路,陈淇看见湖泊的全貌,看着秋风让湖面泛起涟漪,在阳光下闪动着金色的光芒,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些特殊的画面。
大概是脑海深处有关于郁思有的记忆。大概是在一个儿童乐园里。回忆中,陈淇的视角变矮了许多,疾速奔跑着,跑到一条话题前,飞快从楼梯钻了上去,进入了楼梯和滑梯中间连接处的红色小屋里。
小屋里蹲着一个和他个子差不多高的小男孩,面前摆着一盆植物,正聚精会神地盯着它,像是在进行什么极为严谨极为伟大的研究。
郁思有小时候的性格和现在一样咋咋呼呼的,不过才蹲在植物前跟着他看了一会儿,就失去耐心了,很不耐烦地大声说:“你这玩意都长了那么久了,一点儿变化都没有,估计快要死了!”
但他的同伴没有理他,像是没听见郁思有的话,没有任何反应地继续注视地那盆植物。
郁思有无趣到极点地撇了撇嘴,离开了那座小屋,百无聊赖地坐在了那架小小的旋转楼梯上,两条腿悬在半空中,无聊地一晃一晃。
儿童乐园面积不大,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水池,瓷砖是天蓝的颜色,装饰着小鸭子和小青蛙的涂鸦。只是因为很久没人管理了,平常一般都是没有水的。
但因为昨晚刚下过一场大雨,所以小水池了积蓄了新的雨水。
今天天空放晴,阳光照在天蓝色的水面上,风吹来时,水面荡漾着浅浅的波澜,郁思有倚在楼梯上,可以看见阳光折射出来的,浅金色的光芒。
不知什么时候,他在这样的阳光之下睡着了。
明明是再平常不过的画面,但或许是那一觉睡得实在太舒服,又或许是因为水面闪烁的光芒太好看,而郁思有又很少会拥有像这样恬静美好的时候。
所以郁思有记住了这件事,当陈淇看见和当时相似的,带给他同样感受的画面时,记忆又会那么鲜活地涌出来。
但当时的事实在过去太久了,除了那汪水是清晰明亮的样子外,别的画面都已经变得模糊,连同那张在小小屋子里看见的脸也像蒙着一层雾一样朦胧。
陈淇忽然脱口而出一句:“你小时候去过儿童乐园吗。”他侧身看向宋砚辞。
宋砚辞没问陈淇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只是反应淡淡地“嗯”了一声,说:“去过。”
明明宋砚辞的反应没什么特别的,可陈淇就是觉得他在听见这个问题的时候迟疑了一秒,才作出问答。
但也是,谁小时候还没去过儿童乐园呢?这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他忽然问这样的问题才是奇怪吧。
陈淇和宋砚辞坐在湖边的长椅上吹了会儿风,又晒了会儿太阳。等到湖边唯一的一只水鸟飞走后,陈淇和宋砚辞穿过湖边的小路,去看了玛格丽特。
很少有花会在秋天开,但玛格丽特却在这样的秋阳下开得正好,因为播种得随意,各式的颜色簇拥在一起,是一种极为鲜活绚烂的好看。
午饭的餐厅是最后是陈淇定下的,但等两人从植物园出来,宋砚辞打开导航,发现陈淇订的那家餐厅竟然是市区附近的,假如想吃,大概还得原路返回,先坐上差不多一小时的车,到那时候大概已经很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