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
“你看见对方有谁参加?”
“有‘孙瘌子’和‘胡瘪三’,其他的我不认识。”
“你们斗殴凶器‘钢管焊菜刀’是从哪里来的?”
“是我开车和‘卖暖’一起去‘卖暖’他家里拿的。”
“审判长,斗殴的凶器可否电视屏幕展现。”
“准予”
“是不是这样的‘钢管焊菜刀’?”电视屏幕同时显视出画面。
“是。”
“迈暖暖他的家在哪里?”
“在水清县莲花镇××村。”
冠兰心想,喔,比公安问得还仔细,在侦察员讯问马元宝的案卷里没有这一点,不愧是老检察官。
“斗殴前,朱金元是否亲手把枪交了你?”
“没有。”
“斗殴前,朱金元为什么离开你?
“他说他到村西头去看看。”
“他到那里去干什么?”
“因为村子有东西两个出口。这两个口子我们都按排了人把守。”
“这么说你带了人守在村子的东头?”
“是。”
“黎苟崽为什么留在你这一边。”
“有人说‘孙瘌子’一伙从我这边来的可能性大。为加强我这面的力量,所以‘驴狗崽’留在我这边。”
“‘有人说’具体是指谁说的?”
“记不清现场是谁说的。”
“黎苟崽的枪是哪里来的?”
“不知道,听‘卖暖’说过,‘贪心鬼’买了一把枪。”
“什么时候说的?”
“我入股×场以后听说的。”
“现场有人亲手把枪交给了你有没有这回事?”
“没有。”
“审判长,我请求发言。”被告人马元宝的辩护律师江河急的“噌”地站了起来说道。
冠兰:“准予。”
江河:“反对公诉人用诱导的方式讯问我的当事人。”
冠兰:“反对无效,继续。”
吴长江:“你有没有零距离接触过这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