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珠下床,在红褐色老式衣柜里翻出一件深蓝色长袖褂子,一条藏蓝色裤子。
这是八十年代初最流行最大众的款式,但放到九零年代的城里不知道有多土多落伍了。
把衣服扔到一边,继续翻找。
在衣柜的一个角落里,夏宝珠找到这两年流行款式的新衣服,是冷明辉回来时随手买给夏招娣的。
衣服崭新崭新的,叠放得一丝不苟,可以看出夏招娣对它们的爱惜。
这些簇新的衣服夏招娣只试穿过一两次。
夏宝珠还在记忆中找到了夏招娣不穿新衣服的原因。
冷明辉一开始出去时,给夏招娣买过几次漂亮衣服,但刚穿上不久就被冷明辉的两个妹妹找各种借口借走了,这个借是有借不还的借。
后来冷明辉给夏招娣再买衣服,夏招娣都仔细地收起来。
还有一个不穿新衣服的原因是王爱香的骂。
夏招娣长得好,稍微打扮就能让有些男人对她行注目礼,特别是穿了新衣服时,夏招娣的心情放松,容光焕发,很容易让人魂不守舍。
王爱香遇到过几次男人目不转睛盯着夏招娣看的场景,每次都骂的特别难听,让夏招娣羞愤地想跳井自证清白。
也因为这个原因,夏招娣想出去工作,王爱香都是一百万个不愿意,骂她不知廉耻,想要出去勾引男人。
“不下蛋,还不干活,夏招娣,你今天就给我滚!别站着茅坑不拉屎!”
啧啧,真是好大的一口锅啊!
看来王爱香是通过下蛋的方式生出来的四个孩子啊。
夏宝珠听着骂声,悠悠然换好衣服,上身蓝色小碎花衬衣,下身黑色条绒长裤,脚上一双黑色布鞋。
土是土了些,但好歹能穿出门去。
照向木桌上的镜子,夏宝珠看着镜子里和自己长相差不多的模样,嫣然一笑。
鹅蛋脸、桃花眼、柳叶眉、琼鼻、菱形嘴,古典柔美的长相。
还好,还是自己的样子。
只不过皮肤发黄,头发毛躁,让她的美貌大打折扣。
最糟心的就是手了,要想保养好这双手,她需要尽量避免体力劳动。
王爱香正要踹门,屋门开了,看到夏宝珠那张面无表情的俊俏脸蛋,她更气了,伸手就是一巴掌。
夏宝珠眼疾手快地一把握住王爱香伸过来的胳膊,让她一动也不能动。
“哎吆!明光,快出来!妈快被打死了!”王爱香被夏宝珠握着的地方,感觉像被钳子钳住一样,生疼生疼的。
“我可没打你。”夏宝珠挑挑眉,表情冷淡,眼神里透着对王爱香的厌恶,她最烦和这样粗俗不讲道理的泼妇相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