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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孤独的法拉利(第1页)

水手一边开枪将挡在跟前的几名死侍的脑袋射烂,一边朝着反方向飞快奔跑,大批的死侍和鳞虫死死追在身后。

龙云和格格刚落地,附近几只没有被引开的死侍嘴角留着散发这腐臭的粘液,朝俩人扑去。

格格的g36突击步枪几乎是顶在最牵头的死侍的额头上发射,钦提拉米子弹将它的脑袋像砸西瓜一样射烂。

另一名死侍手里的金属刀刃砍向龙云,他侧身避过,刀看在城垛的青石上,火花四溅。

龙云将usp手枪定在它的胸前,开了三枪将它结果掉。一通配合默契的射击之后,前面已经没有任何阻挡前进的怪物。

格格扯着龙云朝吊桥奔去,龙云则看到水手已经冲到了三人上来时候的通道口前面,看样子是要将城堡顶上的怪物统统引回去。

“水手!”龙云嘶哑着嗓子,大喊一声。

他眼前又浮现出在塞拉利昂俩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不顾sas特种部队队员的阻拦,一意孤行杀掉了“西部男孩”叛军头目门格斯上校,当特种部队士兵朝自己开枪的时候,是这个大块头想都不想就冲上来将sas的指挥官泰勒中校挟持住,要求他们放了自己。

他还记得大块头说过自己的名字其实叫法拉利。雷蒙德。费尔罗,家乡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维托这个姓曾经在西西里岛上风光一时,至今还有人记得有个叫唐·维托·卡西奥·费尔罗的黑手党教父胆敢对抗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府,并发动了意大利历史上著名的“甘集之战”。

不过这是过去的历史,这个姓氏并没有为法拉利带来任何便利和荣耀,相反之下,当年八岁的小法拉利随着父母移居到美国纽约的时候,他们不过是布鲁克林区里普通的一家意大利后裔,贫穷从未远离这个移民家庭。

和所有的意大利裔男孩子一样,水手从小就在街头上厮混,再大一点就帮纽约的黑手党帮派运送毒品或者钱物,从而赚取一点儿口袋里的零钱。

他年纪是那帮街头小混混里年纪最小的,在八十年代初期,纽约黑帮街头混战屡见不鲜,水手之所以能活下来,皆因他的莫里亚血统已经逐渐觉醒,他十一岁那年在一次运毒的过程中被几个其他帮派的家伙抢劫,有人朝他胸口开了一枪,原以为自己会死掉的水手发现那颗子弹只是卡在他的胸口上的皮肉里,根本没击穿内脏,等别人走了,他在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回家去了。

后来十三岁那年再一次遇到枪战,身中两颗步枪子弹的水手居然还是掉了点皮,这下子他才发现自己身上有着某种不可思议的能力。

他开始参加地下拳赛,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抗击打能力夺得了纽约地下拳王的称号,没人看得起这个年纪才十三岁的小家伙,第一次参加地下拳赛,所有人都以为这小家伙简直就是来送死的,他却在一片惊呼声中将已经筋疲力尽的对手打翻在地。

五年的地下拳赛生涯,让他赢得了足够的美誉,谁都知道美国的地下拳赛中有一个保持着着两百三十一场无败绩的疯子,要知道,许多地下拳赛的拳手活不过三年,不是打死别人就是被别人打死,更别说两百多场无败绩。

随着时间推移,水手在十八岁成年以后渐渐不满足于地下拳赛能赚到的钱,因为渐渐地,没人愿意找他打拳,因为结果永远毫无悬念。

别人送了个绰号给他——西西里不败的大力水手。

水手发现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可怕,简直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在损友的怂恿下,他终于走上了依靠这份超能力去打劫银行的路子。

结果他纠结三名街头混混,一个改装车和赛车的高手,一个开锁专家,还有一个爆破高手,三人组成犯罪团伙开始一路打劫各大银行。

水手永远是担任先锋队的角色,反正他打不死,一次打劫美国银行,得到线报的警察和fbi将那家分行围起得水泄不通,水手硬是一个人端着一支ak冲锋枪,装着大容量弹鼓,在枪林弹雨中将十几台警车和几十名惊诧阿和联邦密探打翻在地,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这次高调的现身终于惊动了美国高层的秘密部门,包括军方也得到了通报,cia的人很快锁定了水手的位置,在某天夜里发动了突袭。行动中动用了装甲车和反坦克导弹,还有武装直升机。

水手的同伙全部丧生,自己身负重伤,逃到路边被一辆突然出现的车子救走。

醒来后的水手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天幕公司的医疗所中,身旁站着一个和蔼的老头子和一个黑头发的漂亮小丫头。

老头子叫芬奇,他给了水手两条路——离开这里继续当他的悍匪,留下来加入天幕公司,洗掉他从前所有的记录。

水手并非一开始就答应留下,让他留下来的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觉得天幕公司里的人和自己只见似乎存在一种奇怪的血缘感应,有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这是水手在之前二十多年人生中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提出想让他留下来就必须打倒他自己,否则就没资格要求他留下来参加什么所谓的行动组。

烈马总是服从优秀的骑士,狼总是选择最强大的首领来服从。

不过当他第五次被那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叫做格格的小姑娘用“霜”将他冻成冰棍之后,水手终于不在犯犟,他终于对芬奇说了一句:“好了,我以后就是你的人了。”

他是天幕行动部里最年龄最大的成员,28岁,最早加入天幕公司行动部的是格格,比他小7岁。

由于年纪最大,在其他年轻的行动部专员面前,他永远是一副憨大个的形象,甚至格格曾经说过,她真的看不出这个以前横行地下拳击赛场,又曾经让各州州警和联邦密探一提到名字就头大的悍匪居然是一个如此憨厚老实之人。

水手于是向格格解释,自己之所以去当悍匪,不是自己贪钱,而是因为寂寞。

寂寞,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理由。格格听罢,瞬间就明白了,无须再多问一句。

每一个莫里亚血统的后裔,都因为异于常人的能力和整个现实世界格格不入,即便是纸醉金迷又或者是刺激人生,在静下来的一分钟了,永远就像跌入了一个无尽的黑暗的井底,像一直孤独的青蛙一样仰头望着星空,觉得自己从来都是形只影单。

他之所以可以毫不犹豫跳下去引开那些死亡军团的士兵和鳞虫,不是因为他的英雄主义,而是因为,他觉得格格是亲人,龙云也是,他只不过是在保护自己的亲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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