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两人在丛林里遇见过熊瞎子、食铁兽、老虎等各种野生动物。
也观赏了外面无法看到的美丽风景和体验。
到了此时,两人准备返回。
荒郊野岭风景是好,可是生活条件也很艰辛。
不说别的,光是方便时都要小心警惕有毒虫猛兽接近,光这一点就很煎熬。
而且,他们的手机还没有信号,除了欣赏美丽风景之外,都觉得无聊,处处不得劲。
两人启程返回,李欢一如先前在前方开路。
可是走着走着,他脸色古怪的停了下来,看向脚下。
“怎么了?”身后的秦羽墨询问。
李欢咽了口唾沫,“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羽墨,离我远一点!”
秦羽墨有些焦急,“到底怎么了?”
“你先后退!”
李欢的态度很坚定,指挥秦羽墨推到五米开外的一颗大树后才放下心。
慢慢蹲下身子,保证自己腿部的力不变,然后将脚下的土挖开,露出了里面的一颗地雷。
这颗地雷布满了锈迹,不知道埋了多少年。
不过好在他不是那种触发式地雷,就是那种一踩就炸的,不然,他现在有可能已经死了。
可是这种松发式地雷的威力更大,只要力量过大或者过小,都会触发里面的弹簧,从而引发爆炸。
“哪个龟儿子埋的地雷啊!”
李欢嘴上咒骂,心中也有一定的猜想,应该是二战时遗留的。
后来这个地方被遗忘,没有排雷。
结果他这个衰仔踩到了,真是狗屎运啊!
“冷锋都能躲过,难道我还多不躲不过不成?”
李欢将地雷四周的泥土全部挖开,然后准备闪人。
“羽墨,你藏好,别露头。”
“你行不行啊!不行叫人啊!”远处看着的秦羽墨内心焦急。
“荒郊野岭的,你叫谁?放心,我可是猪脚,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嘴上安慰着对方,李欢心理还是有些许的担忧的,不过为了不让秦羽墨担心,他也只能装作轻松。
“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