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商人旅店,本想用几个金币打发掉莉莎,这小姑娘竟然抵住了诱惑,坚决不收,倒是让凌歧有些意外。
不论是真个知足,还是有着更深的企图,他都比先前要对她高看一眼。
前者用着让人放心,后者亦叫凌歧赏心。
自知之明之辈当然不容易坏事儿,他同样看好那些心怀野望、不甘现状的人,谁让他是同类。
回房检查了一下四处痕迹,显然,在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人擅自进来。
把一大一小两个包袱扔在床上,打开稍小的银色包袱,取出里面的精灵软甲,贴身穿上,薄薄一层轻盈透气,也不影响行动。
而后,又将大包袱解开,铺在床上,叮叮当当的碰撞声立刻不绝于耳。
一壶箭,大概一尺半长,比寻常箭枝较短。
箭壶是牛皮制的,暗黄色,壶内白羽簇簇,一共有二十支,箭头都是上好的精钢。
一把银弓,属于软弓,大概不到两尺长。
这种弓射程一般、精度一般,但射速快,也不需要太大臂力,容易操控,很适合他。
凭心而论,凌歧本想挑选一把劲弩,可惜店里没得卖。
一柄匕首,刃口曾波浪形,像水纹,宛如锯齿,却不似那么凌厉,锋锐中藏着优雅。尤其难得的是,这柄匕首通体连鞘都是象牙色的,易于隐藏。
解下腰间的长剑,同样放到床上。
而后是藏在背后的短剑,皇室出品,必属精品。
看着摆在身前那一大堆武器,凌歧揉着眉心,忽然觉得生活是如此失真!
曾几何时,他也成了身上藏满武器的暴徒。
曾几何时,他要靠着这些凶器来争取生存的权利。
他试图反省,终是一无所获。
锵!
咻!
闪电般拔剑出鞘,一招斜刺,剑芒撕破了空气。
那种熟悉的感觉,身体里力量充盈的快感,让他如此痴迷。
将剑举到眼前,并起左手食指和中指,轻轻抚摸剑脊。
冰凉滋味,令人精神一振。
其实,哪里又不是人吃人呢,区别只是吃相、吃法。
而现在,再不同过去,他有了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用那最原始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