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勇眼见着薛东沉吟半响没吭声,当即大怒地骂了声“废物”,薛东一时间竟然愣住了,他可没想到李仁勇一点面子都不给当庭对他发飙。
李仁勇骂完薛东,随即咆哮道:“我有意见,我有数十亿身家,我根本不屑于去抢劫什么nei衣,我只是出于爱好收藏,根本没有犯罪!他们污蔑我,几件nei衣值几个钱啊。大不了我赔他们钱,十倍百倍地赔钱给他们得了,别说得我穷疯了似的,要抢你们的**……”
审判长听得直皱眉头,打断李仁勇的话,询问道:“被告人,你还有什么新的辩论意见吗?这些答辩时已经说了的观点,就不用重复了。”
李仁勇嚣张地道:“我就是那句话,我不是穷疯了,要去抢他们nei衣,我根本没罪。”
李仁勇在庭审中如此飞扬跋扈,顿时惹了众怒,不光受害人怒目圆瞪,就连合议庭都面有异色。
薛东一张胖脸憋屈成了黑肝色,辩护人竟然被被告人当庭辱骂,这传出去都成了天大的笑话。
薛东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这场官司,输了的话真的身败名裂。
当即薛东硬着头皮答道:“审判长,作为被告人辩护人,我发表新的辩论意见。本案中,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即使认定被告人有罪,也不是抢劫罪,而是盗窃罪,被告人临时起意趁这些男性不备,拿走nei衣。”
“我方认为即使要判处被告人犯罪,也是盗窃罪,且数额小,情节轻,按照《华夏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即使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最高量刑也不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薛东的话语刚落了,李仁勇不干了,当即大骂道:“放屁,矮冬瓜你就是个废物。老子岂是鸡鸣狗盗之辈!”
薛东被骂得一张胖黑脸已经气得发紫,感情自己卖力帮他减轻处罚,竟然还挨骂。薛东实在难以理解、容忍李仁勇的激烈反应。
受害人看着李仁勇和薛东狗咬狗一嘴毛,都不由得快意地乐了。
法官喝令执勤法警维持秩序之后,才阻止了李仁勇地继续叫骂。
李超看着这戏剧性的场面,微微一笑,自信沉稳地驳斥道:“对方辩护人竟然想以盗窃罪帮被告人开脱处罚,我要提醒对方辩护人注意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本案中,被告不是背着受害人,秘密去窃取nei衣。而是暴力性侵受害人,无耻拍摄录像胁迫后,致使受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再劫取受害人的nei衣。这清楚地构成了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
薛东涨红着脸,不管李仁勇愤恨地眼神,大声反驳地道:“视频显示,拿走衣物时,受害人王旭东那时头都埋在被子里,根本没有看到被告人拿衣物的动作,被告人即使有罪,也属于秘密窃取nei衣,构成盗窃罪。”
李超微微一笑,大声地应道:“我特别提醒对方辩护人,这26名站出来指控的受害人中,从视频中明显看出李仁勇当面劫走nei衣的有20位,包括王旭东在内的6位受害人也是看到被告人拿走nei衣,然后羞愧痛苦地埋头于被子里。也就是说被告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秘密窃取,而是直接劫取财物。”
“即使存在辩护人所说的秘密窃取,被告人所犯也不是盗窃罪,而是已转化为抢劫罪。”
“根据《华夏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以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即使被告人对被害人是盗窃衣物,但由于当场使用暴力性侵,致使受害人无力反抗、抓捕,因此已经由盗窃转为了抢劫犯罪。”
“综上所述,事实清楚显示被告人所犯罪名为抢劫罪!”
“法庭辩论结束,请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李超正气凛然、声情并茂地做最后陈述:“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法律的主要价值之一是维护公平正义。本案中,被告人厚颜无耻地性侵37名同性受害人,这一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兽行。虽然鉴于当前法律没有规定性侵男性为犯罪,无法追究其恶行的罪责。”
“但作为一个法律人,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我们不能放纵这种恶行,我们要站在中立客观地评价这种行为以及其造成的社会创伤。”
“被告人暴力性侵,强制拍摄不雅视频之后,再利用受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困难处境,劫取受害人的衣物进行收藏以满足其bt爱好,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且被告人抢劫的场所多次发生在受害人家里或租住的房间内,属入户抢劫。被告人总共性侵并抢劫37名受害人,其中26名受害人不惧流言,勇敢地站出来指控,可见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多次抢劫。”
“尤其要指出的是受害人王旭东,其本人气质优雅出众,事业蓬勃向上,是深鹏小有名气的设计师,还有一个新婚恩爱的娇气,本来生活幸福乐无边。谁知那黑霸天李仁勇,毁他菊花抢他nei衣,瞬间摧毁王旭东的男人尊严、精神与正常三观。王旭东遭受李仁勇的魔掌之后,羞愤交加,却又不能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责,冤屈无处伸张,绝望之下他欲跳海自杀。幸亏警察救援及时,而王旭东的妻子又刚刚怀孕,亲情感化下,才没有铸成大错。”
“之后,王旭东为讨回公道,四处奔波,却求告无门,而被告人李仁勇不但逍遥法外,甚至派人威胁王旭东怀孕妻子的人身安全。”
“这强烈的反差,无比提醒我们,如果不严惩犯罪分子,只能让他们更疯狂,更加剧烈地危害社会!今天的庭审中,我们也能看到被告人李仁勇丝毫没有悔罪的表现,而是一如既往地嚣张跋扈。对这样的人不严惩不足以平众怒!”
“我方认为被告人李仁勇犯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多次抢劫,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
李超的最后总结感人泪下,听得受害人热泪盈眶,一个个眼圈发红痛苦地仇视着李仁勇,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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