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自己在外面**小三小四,临到离婚,还要老婆为他**女人的费用买单。
审判长小结道:“根据诉辩双方的法院以及举证质证的情况,本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如下,1、被告李小军是否在婚内出轨,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2、被告李小军列举的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原、被告可以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交叉询问。首先由原告发问。”
李超当即问道:“原告,2015年春节,你是否带了一个女人回江南老家?”
李小军脸皮厚,说谎话根本不脸红,直接摇头道:“没有。”
李超接着问道:“你是否为成都一个女人买过房子?”
“没有。”
“那2014年,你去成都三个月干啥?”
李小军有恃无恐,没有证据,你问什么都是瞎问,他一脸得意地道:“成都的朋友买了房子,我帮助去装修。”
李小军手指捏得发白。李小军就是这么嚣张,他仗着黄玉兰没有证据,啥都不认,李超继续追问道:“你成都的朋友男的还是女的。”
李小军眼睛一横。气势汹汹地道,“女的,咋地,女性朋友还不行吗?”
李小军那嚣张的态度连审判长都看不下去了,审判长警告道:“被告注意自己的言行。”
警告完毕后。审判长问李超道:“原告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询问的吗?”
李超答道“没有”。
“现在由被告进行发问。”
宁伟成问道:“黄玉兰,你为何不住在东方新地苑c1802号房呢?”
黄玉兰皱了皱鼻子,委屈地答道:“李小军搬出去之后,以我的工资根本住不起东方新地苑,那里的物业管理费每个月都要500多元。
我为了省钱,这才搬出去租了个巴掌大的单间,每月租金1000元,再把东方新地苑的房子租出去贴补家用。”
宁伟成接着又问道:“东方新地苑的租金你是否拿了?”
黄玉兰实诚的人,老实道:“是我拿了,但我用租金贴补家用。”
宁伟成微微一笑。对着审判长道:“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长威严地道:“为了查明本案相关事实,本庭询问几个问题,请双方如实回答。”
双方都答好。
“原、被告,你们何时开始分居生活?”
黄玉兰首先答道:“2007年11月。”李小军点头应是。
“原、被告,你们分居后是否有经济往来,家庭开支如何负责?”
原告方先回答,黄玉兰答道:“分居后,我们各自赚各自的钱,各自花各自的钱。孩子向我要钱我也会给。”
李小军高声叫嚷道:“孩子的钱主要是我付的,女儿读大学的学费都是我出的。”
黄玉兰柳眉倒竖。争辩道:“女儿要生活费,我不也是给了吗?”
审判长大声地道:“肃静、肃静!”
待到双方安静下来,审判长再对着李小军问道:“被告,分居之后。你们双方是不是各赚各的钱,各花各的钱?”
李小军支吾地答道:“也会一起用钱吧。”
审判长追问道:“你有什么凭证吗?”
李小军摇摇头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