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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2页)

“你俩大晚上和我一起来这儿忙前忙后的已经很辛苦了,抽个血而已,我自己可以。”

等林逸去了,兰殊终于垮下肩膀,伸手在后腰锤了锤:“MD,我现在只想去把那个狗逼揍一顿。”

江遇道“谁说不是。”

兰殊看向江遇,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说,吃了药真的可以那什么,阻,阻断吗?”

江遇摇头:“目前从国内的公开信息来看,还没有暴露后72小时阻断失败的案例,更别提林逸这样2小时就吃药的……但是,其他消息渠道,或者道听途说的,总还是有些阻断失败的情况,比如病毒源存在耐药性导致阻断药失效之类的,也不知道真假。当然,也要考虑小逸他们过去的多次同房究竟有没有把措施做到位。”

兰殊听罢只觉得一颗好不容易放下去的心又被提了起来:“那……要多久才能确定呢?”

“服药28天后吧,我记得。”

“哦……”兰殊讷讷应道,又“啧”了一声,心烦意乱,“他一定没事的。”

“嗯。”

林逸还没回来,兰殊无所事事,又戳江遇的手臂找他闲聊:“我先前拿了药上来,看你和小逸说话,你们说什么了。”

“不是你告诉我他找我的么?”

“……哦,对,那他找你什么事儿啊?”

“报警的事,”江遇说到这个,又一次眉头紧拧,“崔志斌这人的精神已经出现问题,小逸大概率不会是他的第一个目标,小逸想报警。”

兰殊闻言正色:“嗯,那我们该怎么办?报吗?”

“报肯定要报,”江遇脸色凝重,“但结果不能指望,取证太难了,不论从理论还是实际上说都行不通。”

“什么意思?”

江遇叹了口气,他和林逸聊,讲到这个程度林逸就都明白了,但兰殊不行,他上课不认真,课后也不积累,这会儿反应不过来,江遇只得给他细细分析:“目前国内的相关法律针对性病恶意传播的立法只局限在卖淫嫖娼的范畴,其他的情况不受这个法条约束,通行做法是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是,这里就有很多实际的取证困难,如果我们这次及时阻断成功,或者小逸压根没有被感染,那么故意伤害的结果就最多只能算未遂,而如果在未遂的情况下要认定他的行为,那么就需要首先有证据确认他的伤害意图必须是故意,未遂是不存在过失情况的,小逸和姓崔的是情侣关系且向来感情不错,学校里能证明这一点的除了我们一定还有别人,传染艾滋这件事姓崔的只口头说过,我们没证据,也就没办法证明他存在伤害的故意。其次是手段,情侣发生性行为,一方不愿戴套,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不能证明伤害故意的情况下,很难被认定为是犯罪手段。最重要的,出于人权与艾滋患者隐私保护等原因,如果小逸没有被感染,那么,在报警后立案前的初步调查阶段,警察没有任何理由去验证姓崔的是否感染艾滋。而如果小逸真的,万一万一,不幸被感染了,警察立案的可能性会大一些,但也只是能够立案,后续想要定罪依然很难。”

兰殊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迟钝地开口:“所以,那姓崔的完全不受影响?”

“很遗憾,目前来看,是的。”江遇道。

“那以后他又去祸害别人怎么办?”

“不知道。”

“我如果曝光他,是算侵犯他的隐私吗?”

“你说呢?”

“……操。”兰殊除了这个字再说不出别的。少顷,他侧头再次看向江遇,忍不住问:“你怎么懂这么多啊?”

江遇闻言想笑:“你上课认真听讲好好学习,你也能懂。”

“不只是报警的事儿,”兰殊说,“还有阻断药什么的,我压根没听过,你居然连名字都知道。”

江遇的表情停滞了两秒,随即恢复如常:“随便看书看到的。”

“哦,”兰殊点头,“你阅读面也是真广。”

“……”

林逸抽完血下来,他一手用棉签按压着另一只手臂肘弯处的针孔,整个人比先前看着似乎又白了几分。

兰殊忙将他扶来坐下:“这是抽了你多少血啊?”

林逸答:“就两管。”

“那怎么感觉你跟被抽了半斤似的?”

林逸勉强扯起嘴角:“没有,可能是药物作用。”

“药物作用?”江遇皱眉,“刚吃不到半小时,这么快就起反应了?”

林逸摇了摇头:“不知道,总之肠胃很不舒服,想吐,可能也有一部分是心理作用吧,以前看了一堆资料,知道阻断药吃了身体反应很大,没想到这么快就轮到自己了。”说到这,他自嘲地笑了,“所以当Gay真麻烦。”

“这跟Gay不Gay有什么关系啊,你就是遇到坏人了。”兰殊说。

林逸于是又想哭了,看向兰殊的眼里满是委屈。兰殊安抚地拍拍他的肩:“没事儿的,一定没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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