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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金须银皮鼠(第2页)

等到下起小雨,山中起了浓雾,张纯一才借助红云匿形、敛息的能力轻松走进了野狼山。

当然了,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天时之外,张纯一也起了一些引导作用,驱雾和聚水这两枚法种虽然并不出彩,可只要选对了运用的时机,也同样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半山腰,一座占地数亩的山寨伫立着,好似一只狼王一样俯视着自己的领地。

山寨主体以原木搭建,不过或许是因为动工仓促,这座山寨虽然占地不小,但远称不上精致,只能用粗犷来形容。

酒香弥漫,尚未靠近,张纯一已经闻到了随风飘来的酒气。

寨门大开,防守出乎意料的宽松,不少匪徒都勾肩搭背喝着酒,吹着牛,聊着姑娘,今天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放松机会,自然要好好享受一下。

什么当土匪吃香的喝辣的这都是骗人的,对他们这些小喽啰来说能混一个饱肚就非常不错了,也只有像今天这样难得的机会他们才能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走近,看着这样的一幕张纯一眉头微皱,然后云雾随身,缓步走进了山寨之中。

聚义厅,酒香和肉香交织,相比于外界,这里可要热闹的多了,时不时还有女子的娇笑声从中传出。

大厅内,十数号人围坐在一起,喝酒、吃肉、玩女人,各个气血强悍,一看就是有武功在身的,他们都是血鹰盗中的小头目,而在他们的不远处,迈上几个台阶,还有另外一张桌子。

只不过这张桌子除了几个陪酒的女人外,总共就只坐了两个人,一个人穿着青色道袍,脸拉的老长,正是马道人。

而另外一人则是一个小个子,一米五左右,和一个小孩子的身形差不多,留着两撇小胡子,一双小眼睛中时不时有贼光闪过,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他是血鹰盗的三当家寇有波,人称钻山豹。

虽然看着不起眼,但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物,手中沾了不少的鲜血,此次血鹰盗在野狼山开采寒铁矿的事物就由他负责。

而在他的脚边则用上好的绸缎铺了一个软榻,上面趴着一只金须银皮的大耗子,其大小与一只山豹差不多,皮毛油光发亮,身上萦绕着妖气,赫然是一只妖兽。

一个女仆正小心翼翼的为它梳理着毛发,另一个女仆则不时拿起上好的带血羔羊肉投喂它,日子过得比许多人都好。

天空中下着毛毛细雨,白茫茫的雾气弥漫着。

长河县与重山县的交接区域有一片没有明确划分的两不管地带,这里人迹罕至,而类似的地方在大离王朝中并不少见,毕竟大离王朝山河广袤,除了人烟稠密的繁华之地外,还有许多荒芜野地。

野狼山,一座原本无名的荒山,位于长河县和重山县之间,只因为山中时常有野狼出没,所以被一些偶然经过的猎人称之为野狼山。

雾气萦绕,叮叮当当的声音从野狼山中传出,不知何时这座人迹罕至的荒山竟然多了许多人烟,一个又一个的矿洞凭空出现,不断有穿着破烂的矿工在其中出没,用背篓从矿洞中背出一筐又一筐的漆黑矿石。

一个矿洞口,一个简易的草亭搭建在这里,冒着细雨,矿工排着长队,用他们挖出的矿石换取一碗发黄的杂粮粥。

哗啦,脚下一滑,一个身形瘦弱、皮肤蜡黄的矿工没站稳摔倒在了地上,然后再也没有起来。

看着这样的一幕,除了少数几个矿工发出了一声叹息之外,绝大部分矿工都是麻木的,他们看了一眼然后就不再关注,继续排队领粥。

“死了没有,没死就赶紧给我爬起来。”

一个瞎了一只眼,满脸横肉的悍匪带着两个小喽啰来到了倒地矿工的面前。

“晦气。”

用脚踩了踩矿工的脸,发现没什么反应,悍匪吐了一口唾沫。

“老规矩,找个地方扔下去。”

看了一眼两个手下,悍匪开口了。

闻言,两个喽啰毫不犹豫,一个人抓住一只脚,麻利的将矿工的尸体拖走,在泥泞的地面上留下一条细长的痕迹。

这种事他们干的多了,几乎每天都有矿工被活活累死,已经见怪不怪,挖矿本就是一个辛苦活,再加上吃不饱,任务极重,就算是一个壮汉被扔进去要不了多久也会被摧残的不成样子,而一旦遇上矿难那死的人就更多了。

为此血鹰盗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送一批矿工到野狼山来,完全是将矿工当做消耗品一样在用,可以说从这些矿洞中背出的每一块寒铁矿都是沾着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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