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快结束的时候,余传智的脸色也有些挂不住了,上前搀扶着黄金叶,小声对着他的耳朵说:“叔,这事儿呀,侄子没有做好,总觉得对不起您老人家,您给我那三万元钱,我也有了四五千了,这样吧,我明天先将那剩下的二万五还给您,等我有钱了还补那差下的。”
黄金叶呵呵一笑,对着余传智心虚的眼睛摆了摆手。
“侄子呀,别跟我提这钱的事,三万、两万叔还是看不上眼的,全当给你作见面礼了,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你还小的时候,我去你们家给你和春燕一个人一千的时候,你们家里人还不让要,现在算补上那一回了。”
余传智低下了头。
“我知道叔你大方,心眼也好,以后想跟着你混呢,你那公司不知道差不差人了。”
其实,在金钱上,黄金叶绝不是个小气之人,但他的想法是,他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要有效益产出,这是一个生意人对自己最根本的要求。
他给余家花再多的钱,也不是一点都不心疼,他只想让余家人知道,自己得为人处世,让他们放下仇恨,和自己能携手共进退,只有把仇人拉拢成自己的人,自己才会少受伤害,就像那么多年,他聘请余万金当保安队长一样。
“我公司差人,就差像你这样忠诚和担当的人,如果你能进入我的公司,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你跟着我,听话就行。”
“放心吧,我听话,我保证会听你的话,你让我向东我绝对不去向西的。”
黄金叶听了很是高兴,临上车时,叮嘱余万金要有耐心,做事情要沉稳,要有大格局。
余春燕应付完黄云豹,就急匆匆往家里赶。在路过一间男士服装专卖店时,她停下了脚步,一件米色白格子毛衣,引起了她的注意。
店老板是一位中等身材,身穿笔挺职业装的少妇。
“姑娘,你看中了哪一件?我帮你取下来仔细看一下。”余春燕指了指她相中的那件米色白格子毛衣。
“你呀,真的很有眼光,我们在武汉的汉正街进衣服时,好多人都一眼相中了这一件。不知道是给谁穿?”
余春燕一笑,又看了看其他的毛衣,顺手要了两件。
“我家哥哥穿,我要大号的,我哥的个子大,人也瘦。”
“那你可买对了,这两件颜色上也不错,米色和灰色都符合帅气男生的气质。”
打好包装,余春燕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余传奇一个人在家里。
“大哥,你咋回来了,我还想着晚上去你单位找你呢?”余春燕一脸惊喜,上前拉住了传奇的手。
余传奇不好意思地挣脱开了,虽然是兄妹,都长大了男女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更好一些。
“哥,你看这是什么,我在县城一个男士服装专卖店,发现这款毛衣还不错,你快点试试。”
吕传奇推辞不过,只好脱了外衣,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内衣,去试这件米色的毛衣。
余春燕围绕在他身边,不停地帮他打理,左拉右扯,直到顺当为止。
“哥,你这一穿可真的很帅。”
“帅什么帅,谁穿身上都一样。燕子,还有这一件灰色的,是不是给小哥我买的。”
春燕的话刚落音,传智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外面进来了。抓起沙发上的另一件灰色毛衣,就进了自己的房间了。
“余传智,你个弱智,哪有你的份儿,那是我给大哥买的,你算老几?”
余传智很快从自己屋里,穿着那件灰色的毛衣出现在春燕面前。
“燕子,你个小妮子,你胆子好大啊,敢骂你哥弱智,看来我不教训一顿你,你都不知道马王爷有几个眼了。”
“你敢,你敢,你要敢动我一指头,我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