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点了好多的菜,但是没有一个人动筷子,都在那聊天。
我们一去了,全都迎了上来,一个个嘘寒问暖的。
我挨个的谢过,跟着,之前那个戴眼镜的走了过来,掏出一沓钱,大约有一千块,递给了我。
我拿着钱,有些诧异“啥?”
“没花完。”
我笑了笑,把钱收了起来。
接着,我们坐下开始吃饭,我是真的饿了,一顿狼吞虎咽。
喝酒的喝酒,不喝酒的喝果汁,反正是吃不完的吃,使劲的吃。
陈勇家里并不富裕,父母都是农民,这点和我的家境很不同,我是有的是钱花,但是我发誓,我的生活,虽然不缺钱,但是我活的绝对没有陈勇快乐,这也就是那个笑话说的,步行的,有几千块钱块钱存款,羡慕骑电车的,骑电车的有一万块钱存款,羡慕骑摩托车的,骑摩托车的,有十万块钱存款,羡慕开汽车的,开汽车的,有二三十万存款,羡慕开宝马奔驰的,开宝马奔驰的,背着几千万的债,羡慕的却是步行的。
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难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话一点都没错。
他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在十六七的时候,就出来打工了,这么多年了,一转眼,都十年了,他还是当初那个样子,虽然好了不少,最起码房有了,车只是时间问题。
大家都很开心,虽然只有十几个人。
大家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慢慢的,喝多了,变成了称兄道弟的兄弟,无话不谈。
这酒还真是个好东西,当然,只是对于某些方面来说,酒能毁掉很多,也能创造很多,可以让敌人变成朋友,可以让素不相识的人在短短的几十分钟,甚至几分钟变成无话不谈的兄弟。
他们都喝多了,只有我有些迷糊,除了那些不喝酒的人。
吃完饭之后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大家都散了,互相留下联系方式之后,各自回各自的家,各自找各自的妈,都散了。
我扶着已经喝多的陈勇,跟着陈小美,直接就把陈勇送到了客房,我交了两天的押金,还买了不少的吃的,喝的,这些都弄完之后,我存下了陈勇的电话号码,跟着我和陈小美就走了。
外边的雨已经停了,很冷。
我和陈小美身上的衣服都干的差不多了,但是我看得出来,她还是冷,毕竟穿的很单薄。
我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给陈小美披上了,陈小美没有反抗。
“走吧,我送你回家,然后我回这来睡觉。”
陈小美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一听这话,直接想起来了梁勇那一副我不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血我跟你姓的架势。
我不由得笑了出来。
“笑什么呢?”
我有些无奈“我不敢回去,我怕让凌迟了,家里有吸血鬼。”
“啥?”
陈小美一脸疑惑的看着我。
我笑了笑,没说话。
跟着,我俩打了一辆车,直接就去了盛世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