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平心而论,眼前这个扮相,十分的惊艳。
男人本身五官生得好,脸型也俊逸,浓墨重彩的妆容恰好将男性的特点掩盖住,将女性的元素无限的延展。
秀气的朱唇,眼线飞起的双眸,画好的鬓角修饰成的鹅蛋脸。
加上他原本就瘦的,宽松的女角戏服穿在身上,腰身一系,漂亮的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余初将茶盏往桌上一摆,抖了抖手上洒了的水珠,避开要上来擦拭的银杏。
银杏收起帕子,介绍道:“小姐,这是余庆班新来的旦角,叫楚楚。”
“楚楚——”余初一看他那风流的身段,勾唇笑的有些促狭,“挺合适的。”
对方落落大方,没有拿捏嗓子,男人的声音清隽舒朗:“谢小姐赞。”
银杏似乎对这种不娘的旦角也颇有好感,语气都温和了不少,对着楚小哥道:“楚楚,你给小姐唱段拿手的。”
“银杏……”余初打算把唱戏这话头先岔过去,人一堂堂书法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她的思路刚走到这,却被楚小哥打断了。
“小姐想听什么?”
余初愣了愣,对上了那双好看的眼睛:“你会唱什么?”
楚小哥没有说话,水袖一抖,做了个非常标准的起势。
敛眸低垂,眼中悲情流转,一开口便是凄婉的唱腔:“斩情锁,断血缘,今夜把儿别……”
唱的,十分好听。
余初原本怀疑对方是跟随自己而来,现在却又觉得,对方在受伤前,或许真的是戏班出身,受伤不得以,才卖字为生。
现在病情好装,就步入他生活的正规。
一旁站着的银杏听完,皱起了眉头:“小姐,这段太不吉利了。”
“哪段?”
“霖州乱,别儿。”
余初听的戏不多,但是曾经补过相关的资料。
霖州乱这一出戏,在古代区的知名程度,大概也现代区的铡美案相等。
讲的是个关于“忠”的故事。
说的是霖州驻军叛乱,叛军血洗霖州知府时,知府护卫以自己儿子桃代李僵,顶替了知府家的公子。后带着知府公子夜逃,过家门而不入,一路千辛万苦逃出霖州。
那一段别儿,说的护卫妻子得知自家儿子要去替死,悲从中来,哭的肝肠寸断。
余初看了一眼银杏。
顾府的丫鬟比起长平别院丫鬟,职业素养要高上不少,自我定位认得也十分清楚。
她这浅浅的一眼,脸上既没有带什么情绪,嘴上也没有说什么,银杏脸色一变,立刻低下头去,没有再开口。
“唱的不错就行了。”余初从盘子里拿了块绿豆糕,塞进嘴里,侧过头看向银杏,“我饿了,你去厨房问问,宴席上有没有多的烧肉,给我拿一份。”
银杏看了一眼戏子,第一时间没有答应。
余初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的窗外:“你看。”
银杏顺着余初指的方向看去,护卫大哥正站在窗前可见的位置上,从他的那看过来,应该可以将屋内的看的一清二楚。
她松了一口气,福了福身子:“奴婢这就去。”
房门一关,就剩下两个人。
余初正想念几句他乡遇故知这样的老台词,楚小哥不着痕迹的往前走了几步,压低了嗓子,用只能两人听得到的声音说:“一会儿,你穿上我的衣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