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走走停停,经过五天的跋山涉水,清漪一行人终于抵达了大傻谷。
大傻谷烈阳高照,这里遍地都是黄土黄沙,看不见一点绿色。
三人走在峡谷的道路上,因为天气太过炎热,清漪把头发都盘起来了,身上只穿了一条清凉的白纱裙,跟她在蓝普尔其穿的那条白色连衣裙差不多。
而小茂也换了清凉的夏装,只有真嗣,还穿着他的皮克夹,一点也没觉得热。
清漪拄着打狗棍,一步一步慢慢走着,感受到脸上黏黏的,她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和脸上细密的汗珠。
真嗣见喜欢的女孩小脸都被晒红了,贴心的拿出了一把遮阳伞,给她撑上,为她挡住了阳光。
感受到头顶的阴影,清漪抬一看,竟是有人帮她挡住了烈阳。
她冲着为自己遮阳的男孩甜甜一笑,道:“真嗣哥哥,你真好!”
“现在好点了吗?”真嗣也冲她一笑,关心的问道。
“嗯嗯,好多了!谢谢真嗣哥哥!”
“你我之间,还需要说谢谢吗!”
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一边说,一边往前走。
小茂见了,只觉得自己噎得慌,一时呆愣在原地。
不是?
这也行?
那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体贴了?
简直比他茂大少爷还要体贴,他都没想到这一层呢!
反应过来后,前边的两人已经走远了,小茂赶紧拔腿追上去。
“真嗣哥哥,你不觉得热吗?”清漪拉了拉他的皮克夹问道。
“我还好,不怎么热!”真嗣回道。
他长年累月都喜欢穿着这样的皮克夹,已经习惯了,要他穿夏装,那才是不习惯。蓝普尔其那一次,要不是她非要让他穿夏装,他是绝对不会穿的,真别扭!
清漪一脸惊奇,“你这么什么体质?竟然不怕热,以前在家就算了,好歹那边的温度不高,现在这太阳都快把脸皮都晒脱了,你竟也不觉得热?”
这样的体质,看得她好生羡慕!
真嗣一脸淡定,道:“习惯就好了,我也是这么多年才养成的习惯!”
听说是习惯,清漪连忙摇摇头,她才不要这样的习惯。
她就是喜欢漂亮的小裙子,才不要穿皮克夹。
三人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前方有许多人扛着锄头往一个方向走去。
小茂:“这么些事干什么的?怎么都往一个方向去?还都扛着锄头!”
清漪:“应该是去挖化石的吧,资料上说,大傻谷这个地方有化石出现。”
真嗣:“我们上前去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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