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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自作孽(第1页)

一秒钟之前都还是闷闷不乐的常鹰,就像是一桶火药被突然点燃一般,猛地爆发了出来:

“小兵儿这个狗杂种!而今小人得志,好屌啊!摆明着矮我,当那么多人不给我面子。等着吧,等着看,会有那么一天的,我迟早要弄死他!”

“小兵儿”这三个字是列在我的敏感词名单里面的,所以当我一听见常鹰说出他的名字之后,我马上就警觉了起来,装作无意识地飞快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唦?把你气成这个样子,我看小兵儿平时也还好啊。”

“操他妈,那是对你胡钦还好唦。他而今有钱有势,怎么看得起我,老子今天……”

常鹰的解说下,我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常鹰比我们大几岁,曾经在省城某所不入流的大学里面读过几年自考,但他实在不是个读书的材料,几年下来,不仅一门课程都没有通过,最后还因为打架旷课的事情被学校开除了。只能回到九镇,成为了一个打流行业的从业者。

只可惜,他在这个优胜劣汰非常激烈的行业之中,也同样没有得到自己所渴望的成功。

首先,常鹰起步太晚。和他一起出道的兄弟卫立康早就已经带着一批女孩去了东莞,一番打拼下来,开始慢慢站住脚,赚了不少钱。再加上心黑手辣,敢打敢杀的行事风格,在江湖上也成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少年大哥。

而常鹰却只能一切从头再来,跟在卫立康的屁股后面混。

其实这样也未尝不可,就像明哥,也是站在三哥背后当了十几二十年的二把手。现如今,江湖上哪一个提到“明王爷”三字不竖起大拇指,虽说威风势力不能与三哥并肩,但那份魅力与名气却也绝对不会差上多少。

可偏偏,常鹰又是一个心比天高的人,他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尊心。他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甚至是好兄弟卫立康,自己也完全能够和他一样,独当一面地做一个大哥。

常鹰有这份豪情和不服输的劲头也没什么错。

但他家人却不这样想,他家里人比他要世俗,没有他那样的豪情万丈。

所以,就世俗地觉得他不是一个大哥,而就只是一个读书读不成,工作做不好,小钱看不来,大钱赚不到,满嘴轻狂的无用之才。

家庭的冷漠和不满,社会上的轻视与嘲弄,朋友之间鲜明的地位落差,以及自己内心越来越被压抑的不甘和自负,种种的内外因素结合在一切,造就了常鹰在某种程度上扭曲变形的敏感性格。

九镇的流子都知道,常鹰的自尊心就像一个烈妇的乳房一样,是万万碰不得的。

碰了烈妇的乳房,烈妇会自杀。

碰了常鹰的自尊心,常鹰会杀人。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出于对于现状的心灰意冷,常鹰曾多次对我们表达过想要退出江湖的念头,却又因为茫然无措,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好,而只得越发郁闷地混着日子。

就是这样一个越发脆弱敏感的时期,小兵儿却很不小心地碰触到了常鹰仅剩的那点尊严。

那天,常鹰在家里吃晚饭的时候,不断地被家里人数落,说他没有出息,家人含辛茹苦地工作,好不容易攒出那么多钱供他读大学,他却连个毕业证都拿不到。二十几岁的人了,现在还一事无成,只能整天在街上游来荡去,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这辈子都是个废人。

说得常鹰实在受不了了,他把饭碗一放,走出了家门,想要散散心。

刚走了没多久,碰巧在路上遇见了一个同样也是打流的熟人,那个人喊常鹰过去聊天。常鹰反正也没事,正是烦闷的时候,聊聊也好。

于是,就走过去,和那个熟人一起站在街边聊了起来。

一会儿之后,酒醉饭饱的小兵儿,也从街道另一头走了过来,而且恰巧他也同样认识常鹰的那个熟人。

常鹰和小兵儿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也许还曾在某个场合说过两句不咸不淡的废话,但之前绝对没有私下打过交道,更谈不上熟悉。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在这种初次接触的时候,不论地位差距多大,多少都会维持着几分表面的礼貌和客气。

但穷人乍富的小兵儿这段日子过得实在是太顺了,一夜之间暴涨的钱袋和随之而来的吹捧奉承,已经令他膨胀到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他有了一种也许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嚣张与跋扈。

在那位共同的熟人招呼之下,小兵儿一过去,看见常鹰他们手上拿的都是五元钱一包的白沙烟之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居然就是:

“哎呀,出来混了这么多年,真是混到屁眼里去了。还抽个什么卵白沙咯,掉格啊!来来,抽我的,抽我的。社会上就是这么回事,抽烟要不就不抽,要抽就抽好的,这才是有气质。”

他边说边拿出了口袋中的一盒极品芙蓉王,非常有气质地分给常鹰两个。

那个熟人一脸讪笑地接了,常鹰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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